连续犯追诉期?

导读:
本案中某甲的盗窃行为有连续状态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也就是最后一次盗窃的时间,本案中某甲的盗窃行为有连续状态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也就是最后一次盗窃的时间,如果是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及认定是盗窃罪那某甲的追诉时效是不是从2000年4月最后一次盗窃行为开始计算,盗窃价值计算方法也是累加的本案不存在治安追究时效,盗窃价值计算方法也是累加的本案不存在治安追究时效,关于连续犯追诉期。
某甲在2000年4月一个月内盗窃自行车10辆。那这个时效只能是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某甲的盗窃行为有连续状态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也就是最后一次盗窃的时间。盗窃三次以上就认定为犯盗窃罪依法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盗窃价值计算方法也是累加的本案不存在治安追究时效。关于连续犯追诉期?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某甲在2000年4月一个月内盗窃自行车10辆。(每次盗窃自行车均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
请问某甲的追诉时效应该怎么计算?
如果是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及认定是盗窃罪那某甲的追诉时效是不是从2000年4月最后一次盗窃行为开始计算?
还是每一次盗窃行为各成立一个追诉时效?那这个时效只能是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某甲的盗窃行为有连续状态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也就是最后一次盗窃的时间。
盗窃三次以上就认定为犯盗窃罪依法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盗窃价值计算方法也是累加的本案不存在治安追究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