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本质之探究
导读:
连续犯本质之探究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盖连续犯之行为原系多数独立之犯罪行为只因出于单一之决意且犯同一之罪名故法律特包括的论为一罪。有些学者主张连续犯应界定为同种数罪如有的学者认为连续犯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同种数罪应当依照同种数罪予以并罚。以犯罪构成标准来考量连续犯的本质是同种数罪也就是说行为人连续数次实施的行为单独来看其每一次行为都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另一方面连续犯的成立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多次实施法益侵害或者危险的犯罪行为。因此连续犯的数罪实际上是形式的数罪而非实质的数罪。
连续犯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连续犯本质之探究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但连续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大体上主要有一罪论、数罪论之别。实际上一罪论中除个别学者将连续行为作为刑法上的行为单数探讨从而认为连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之外其他论者均承认连续犯是数罪或者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这样的基本前提如包括一罪说、处断一罪说等观点。包括一罪说是将连续犯归于包括一罪。如有学者认为(同质)包括一罪指行为的外形上虽然似乎数次符合同一构成要件但在构成要件的评价上只是包括地认定一次构成要件符合性的犯罪。盖连续犯之行为原系多数独立之犯罪行为只因出于单一之决意且犯同一之罪名故法律特包括的论为一罪。处断一罪说主张连续犯属于处断一罪。如有的学者认为处断一罪是指本来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故有的特征处理时将其作为一罪的诸种形态例如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也有学者认为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是指本来应为数罪仅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而已。数罪论都主张连续犯属于数罪但具体看法不尽一致。如有的学者认为连续犯属于非典型数罪。有些学者主张连续犯应界定为同种数罪如有的学者认为连续犯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同种数罪应当依照同种数罪予以并罚。有的学者则将连续犯定性为连续的同种数罪。
我们赞同数罪论中同种数罪的观点认为连续犯的本质是数罪而且是同种数罪。在决定罪数的标准上虽然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但犯罪构成标准说是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则犯罪成立因而应当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符合的次数来确定罪数。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成立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成立数罪。也就是说凡行为人基于一个意思活动表现一个独立有责行为一次合于特定构成犯罪事实者法律上成立一罪而数次以同样情形合于特定构成犯罪事实者即为数罪。由于犯罪构成标准说坚持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且在罪数判断上贯彻了犯罪构成理论进而也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在连续犯本质即连续犯的罪质是一罪还是数罪问题上我们也坚持犯罪构成标准说。以犯罪构成标准来考量连续犯的本质是同种数罪也就是说行为人连续数次实施的行为单独来看其每一次行为都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正如有学者所说连续犯因有同种或类似行为之反复实行并触犯同一之罪名而成立故其行为在性质上可以各自独立构成犯罪换言之连续之数个行为乃数个独立构成犯罪之行为也。由此观之连续犯是数个犯罪与同一罪名的统一体。申言之其一从犯罪构成的次数上连续犯是数罪。对此我们可从两个方面认识一方面连续犯的成立主观上需要行为人具有多个犯罪故意即具有连续犯罪意图。不过对连续意图应作扩大的理解③即可以是行为人在行为之初就具有实施系列性相同具体犯罪的意图也可以是一次次行为后形成继续实施相同具体犯罪的意图。因为若对连续意图作狭义理解则将行为人后续的故意犯罪行为排除在连续犯之外从而会限制连续犯的范围。另一方面连续犯的成立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多次实施法益侵害或者危险的犯罪行为。其二从犯罪构成的性质上连续犯的罪名是相同的。④从犯罪构成角度而言罪名的相同性是由数罪的同种性决定的。所谓连续犯的连续行为或者行为连续性是指行为人连续数次实施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并且数次构成件行为的性质相同。在犯罪构成的特征上连续犯完全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只不过是符合数个同一罪名的犯罪构成而已。因此连续犯的数罪实际上是形式的数罪而非实质的数罪。因为实质的数罪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构成的性质不同即异种数罪。我们之所以说连续犯是形式的数罪是因为行为人连续实施的数个犯罪构成的性质是相同的。具体来说一方面连续犯的主观意图是同一的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