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必要共犯和任意共犯?

导读:
(二)必要共犯所谓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从刑法来看大部分的犯罪在主体数量上都没有限制所以通常发生共同犯罪的都是任意的共犯如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绑架、诈骗、盗窃、抢夺等罪的共同犯罪均属于任意的共犯。
换言之法律规定以采取数人共同犯罪为必要形式的犯罪是必要共犯。必要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种共同犯罪有以下三种1、向性共同犯罪指基于二人以上的互相对向行为构成的犯罪。这种情况虽然仍称为必要的共同犯罪但用语确实值得研究。对必要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条文处理不必适用刑法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条款。关于如何区别必要共犯和任意共犯?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公共犯罪构成所需人数可以将共犯分为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在于个人能否单独成犯罪如果一个人可以犯罪而成立的共犯那就是任意共犯(如杀人罪的共犯)如果一个人不能构成这个犯罪(如一些聚众型的犯罪)那就必然是必要共犯了。
(一)任意共犯
所谓任意共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从刑法来看大部分的犯罪在主体数量上都没有限制所以通常发生共同犯罪的都是任意的共犯如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绑架、诈骗、盗窃、抢夺等罪的共同犯罪均属于任意的共犯。所谓任意是指法律对犯罪主体的数量没有特别限制。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实行这样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单个的还是2人以上的没有特别的限制是随便的或任意的。
(二)必要共犯
所谓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
换言之法律规定以采取数人共同犯罪为必要形式的犯罪是必要共犯。而这种规定只有在分则会有所以必要的共犯主要是分则问题也就是分则条文对犯罪主体数量有特别要求的情况。或者说以犯罪主体为复数作为构成要件的情况。
必要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种共同犯罪有以下三种
1、向性共同犯罪指基于二人以上的互相对向行为构成的犯罪。在这种犯罪中缺少另一方的行为该种犯罪就不能成立。这种共同犯罪的特点是①触犯的罪名可能不同(如行贿罪、受贿罪等)也可能相同(如重婚罪)。②各自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如行贿罪和受贿罪中就是一个送一个收。③双方的对向行为互相依存而成立如受贿行为以存在行贿行为条件始能发生。④一方构成犯罪一方可能不构成犯罪。如甲、乙、丙每人向丁行贿3000元丁共受贿9000元。甲、乙、丙均不构成行贿罪但丁构成受贿罪。这种情况虽然仍称为必要的共同犯罪但用语确实值得研究。
2、合性共同犯罪指以向着同一目标的多数人的共同行为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武装叛乱、暴乱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属之。这种共同犯罪的特点是第一人数较多第二参与犯罪者的行为方向相同第三参与的程度和形态可能不同有的参与组织、策划或指挥有的只是参与实施犯罪活动。
3、团性共同犯罪指以组织、领导或参加某种犯罪集团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例如我国刑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第294条第1款规定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等属之。对必要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条文处理不必适用刑法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