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进行准备、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通常兼而实施上述、系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方式的全部但也有的只实施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近年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活动日益向着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单位不能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实践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入我国国边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人向往、追求外国及港澳地区的生活出境谋生的思想组织他们偷越国边境而从中大发不义之财。这种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影响了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国际上给我国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还会给国内外的犯罪分子包括敌特间谍分子非法出入我国国边境进行犯罪活动或逃避法律制裁以可乘之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
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进行准备、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交通运输工作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拟定偷越国边境的具体行动计划确定偷越国边境的时间、路线指示偷越国边境的具体地点等等。行为人通常兼而实施上述、系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方式的全部但也有的只实施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近年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活动日益向着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境内外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往往互相勾结严密分工有的实施煽动行为有的实施串连行为、有的实施具体安排偷越国边境的时间、路线等的行为有的则负责联络偷越国边境的交通工具不管行为人具体实施哪一种行为上述各行为的指向都是相同的那就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因而上述各行为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构成一个完整的共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至于组织偷越的地点可以是边境口岸也可以是非边境口岸具体地点如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本罪主体没有国别及居住地的限制不论是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是边境地区的居民还是内地来过境地区的居民均可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主观目的是要将他人非法送出或引进国边境。主观上不一定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实践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如以走私、拐卖人口、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目的而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步行的方式陪伴偷渡者或者用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将偷渡者带出或者运送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因而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一批人偷越国边境后又运送另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具备了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既组织、又运送同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属刑法理论中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对于直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分工负责运送的亦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