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幼女、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那么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谣言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以及神汉、巫婆等。会道门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本罪中行为人对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怀着过失的心理。
二、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如何处罚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幼女、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