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那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中一级文物是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至于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则是指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拉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3历史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