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那么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货币的行为还同时侵犯了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具有一定的渎职性。由于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因而本罪对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危害比一般人实施同样的行为的危害要大所以本条第2款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的货币简称假币是指依照我国的货币即人民币和外币含港、澳、台币包括现行流通的纸币和硬币的形态、格式、图案、色彩、线条等特征通过印刷、复印、石印、影印、手描等方法制作的以假充真的货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利用货币或物品买回、换取伪造的货币之行为。所谓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是指以伪造的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必须在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下实施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之方面。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所谓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我国已形成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体系。其中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以及各种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城乡信用合作社、融资租赁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邮政储蓄机构、证券机构等具有货币资金融通职能的机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即是在上述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不是在上述金融机构而是在其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或者虽然是在上述金融机构中工作但其不是从事公务而是从事劳务的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利换取货币。如果行为人在工作中误将假币支付给他人不能视为利用职务便利以假币换取真币
二、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