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导读:
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规定。故意的心理表现为对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是明知的但知其不合格仍然作为合格产品提供给武装部队。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用设施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那么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任何不按规定要求的标准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都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与此同时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用途在于对敌作战保卫国家安全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被提供给武装部队轻者造成人身伤亡重者危及国防利益因此军事设施、武器装备不合格提供给武装部队其危害是极其严重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武器装备是指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包括冷兵器、枪械、火炮、火箭、导弹、弹药、爆破器材、坦克及其他装甲战斗车辆、作战飞机、战斗舰艇、鱼雷、水雷、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通讯指挥器材、侦察器材、军事测绘器材、气象保障器材、雷达、电子对抗装备、情报处理设备、军用电子计算机、野战工程机械、渡河器材、伪装器材、“三防”装备、辅助飞机、勤务舰船、军事车辆等等。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国库、仓库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寻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所谓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是指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规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首先要有提供的行为。所谓提供是指在科研、设计、勘察、测量、建设、施工、制造、修筑、修理、验收、采购、销售以及到部队使用全过程中某一环节出于故意而导致了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交付使用。既可以是有偿的如被征购又可以是无偿的如被征用。方式如何并不影响巷罪成立。其次所提供的必须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或军事设施。所谓不合格是指所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不合格的原料生产、制造武器装备或军事设施提供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包括外形、内部结构、坚固耐用程度等不符合各项技术、数量指标。最后必须是向武装部队提供。虽有提供行为但不是提供给武装部队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武装部队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以及民兵组织。
对于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不要求必然引起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一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国家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非任何个人与企业都可以任意成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本条第3款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当生产、修理、施工、销售、采购等单位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仍向武装部队提供就构成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心理表现为对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是明知的但知其不合格仍然作为合格产品提供给武装部队。不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不构成本罪。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用设施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认定
区分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两罪在交付不合格产品、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后者的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以外的产品。二是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产品质量管理和工商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