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行为人销售侵权复制品还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应当注意以下两点1违法所得数额。如果仅为销售少量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可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仍进行销售的才能构成本罪。那么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与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复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为直接造成的行为人的销售行为只不过是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的延续或者说是对直接侵权行为的一种帮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
本罪的对象是侵权复制品。所谓侵犯复制品依本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擅自出版的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末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销售是本罪客观行为的具体内容销售仅指将侵权复制品向消费者出卖非销售营利行为不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如果行为人不是销售而是赠与、出借或收买自用等均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应该注意的是对这里的“销售”之理解不应过于狭窄如仅限于“出卖”的行为对于出于营利目的把侵权复制品大量出租的也应视为一种“销售”行为以防止犯罪分子以此逃避罪责。行为人销售侵权复制品还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能构成本罪。侵权复制品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销售”的物品它是在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复制、出版和制作的对于销售为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的作品如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而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违法所得数额。如果仅为销售少量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可给予行政处罚。
2合法复制品的性质转化复制品的合法性一般是有一定条件的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合法复制品的性质发生转化已不具有合法性如依照著作权法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泽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是合法的但这些作品只能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如果出版发行则是非法的因此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销售有关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处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主体应该是指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如果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自己实施销售行为的构成侵权著作权罪而非本罪。当然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也可能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共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这就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仍进行销售的才能构成本罪。“明知”包括“明知必然是”和“明知可能是”两种情况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之一情形的就可认为其属于“明知”不能把“明知”局限于“确知”以免放纵犯罪分子。对于“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全案情况尤其是侵权复制品的来源渠道、行为人进货与销售的价格等客观事实来综合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并不知道属于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的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制作者有时可能是与制作者通谋的发行者或销售者。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则可以是复制发行或出版也可以是制作、出售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犯罪。在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实施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又销售其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而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后一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不可罚之事后行为对其只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而不能再定一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销售的侵权复制品并非其本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其两个行为又符合构成犯罪的数额或情节要求的则应对其定两个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事先与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人通谋的对其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这属于共同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