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三主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持有是指将假币置于行为人事实上的支配之下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握有假币。本书认为使用应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直接置于流通的行为故该行为不是使用但可能构成持有假币罪。那么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是指
一客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1、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保管处于自己支配的范围之内。不管行为人持有伪造的货币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确实掌握、控制了一定数额的伪造的货币即符合本罪的行为特征。
2、使用是指将伪造的货币冒充真币而予以流通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此这种使用带有欺骗的性质。至于使用的具体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商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他人甚至有的充当赌资等。具体使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式特征。
三主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将假币置于行为人事实上的支配之下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握有假币。使用是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兑换另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交纳罚金或者罚款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此外将假币交付给不知情的他人使用的以及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假币以取得商品的均成立使用假币罪。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是使用假币是否以对方不明知是假币为前提?答案应是肯定的。因此向知情的人交付假币、伪造的共犯人之间分配假币、向知情的人出售假币等都不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需要研究的另一问题是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信用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察看时是否使用?如为了与对方签订合同将假币给对方察看以证明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本书认为使用应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直接置于流通的行为故该行为不是使用但可能构成持有假币罪。成立本罪还要求持有、使用假币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