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导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在具体案件中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可能出现犯罪竞合的现象即军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由于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同犯罪构成要件又互有交叉鉴于行为人是军人故可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那么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武器装备的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为了保证武器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军队通过制定、施行大量的、适用于各类、各种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是相对于武器装备的操作规程、安全规范等使用规定而言的主要是指涉及武器装备的动用权限、编配用途、使用范围等管理内容的规定。其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是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主要指在管理、使用、操作武器装备的过程中故意违反规定或操作规程不按上级下发的编配范围、用途、管理权限、使用程序等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固定的使用方法如将坦克吊车用作给地方建筑队施工将军用直升机用作商业宣传广告等。最后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造成爆炸、火灾、大面积污染、重要武器装备不能使用以及公共财物的重大损失等。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挪用重要武器装备的因挪用行为造成武器装备严重毁损、被盗、丢失的挪用的武器装备被他人用来实施犯罪活动的因挪用武器装备而贻误战机严重影响部队执行战备、作战任务的因挪用武器装备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因挪用武器装备行为严重败坏军队形象毁坏军队声誉等。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主观要件。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会造成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预见又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采取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则应根据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以故意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七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区别是什么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客观方面都有改变武器装备枪支原有用途的行为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所侵害的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所侵害的是公共安全秩序。
2、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行为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其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属于结果犯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行为仅限于出租、出借枪支且并不要求已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行为犯。
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属于故意犯罪。
在具体案件中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可能出现犯罪竞合的现象即军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由于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同犯罪构成要件又互有交叉鉴于行为人是军人故可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