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导读: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4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三构成本罪同时构成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关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关处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巨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