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送收养犯法吗?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
导读: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那么自愿送收养犯法吗?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关于自愿送收养犯法吗?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父母不具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把子女送给他人收养,但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能根本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收养手续,这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利的。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自愿送收养犯法吗?下文中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愿送收养犯法吗
当前一些地方,不少父母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以一定的价格卖给他人。而一些夫妇因为不孕,想要孩子,因此双方一拍即合,达成私下送养协议。这样的送养孩子的行为合法吗?本文就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后作如下说明: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私下收养孩子虽然从形式上看,满足了部分家庭无力抚养小孩,和部分夫妻不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送养及收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种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收养小孩必须要通过福利院办理手续,私下捡、收养是不合法的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我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规定,收养小孩必须办理相应的收养登记手续,需要提供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的证明等资料。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则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
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相信大家也清楚,其实这样的行为不犯法,但要是父母打算借送养孩子的名义实际进行买卖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拐卖儿童罪。而一般对于收养关系中的当事人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同时办理收养手续,那对当事人来讲都是有利的。
延伸阅读:
应该如何有效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程序
已有孩子还能收养弃婴吗
收养孩子的手续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