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哪些?
导读:
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那么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关于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是合法收养呢?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收养子女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关于收养方面的问题,如非法收养子女怎么征收抚养费呢?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收养子女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哪些?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需要满足的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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