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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离婚的,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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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妇之间长期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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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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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他们夫妻存续期间而产生的债务的话,是可以把双方都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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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类原因引起的离婚纠纷多发生在80后新婚夫妻当中。夫妻一方存在存在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也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诱因。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那么夫妇产生纠纷能够报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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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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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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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买房财产是属于共同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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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民法典关于离婚时夫妻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夫妇离婚子女父母要分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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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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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夫妇应该怎么给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怎么给,应该按哪些方式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分割共同财产及存款时,应在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应分割的数额中首先扣除抚养费,这样可以根本上解决法院为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年年搞执行的弊端,也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18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18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四)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离婚夫妇应该怎么给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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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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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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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个司法解释内容很少,只有三条,但是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非常的意义,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读:首先,如果是两个人共同签字的,那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任何问题。其次,本解释第二条所说共同生活所需,这一般都是比较小额的借款,比如孩子上学花销,给孩子治病,购买家电等等,根据具体情形,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妇共债共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352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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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理论一般认为,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要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要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但书规定的除外情形下,应推定为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成了毫无遮挡的敞开门。那么夫妇关系视角下执行若干错误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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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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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回答:该忠诚协议中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双方就必须离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受合同法约束,该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中的离婚自由原则;另外,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因离婚而丧失,也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而抚养权是根据双方协商、孩子意愿、双方经济条件等各种情况进行确定的,也可以变更。那么夫妇忠诚合同书有法律效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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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过户,机动车登记是否有驾驶证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五)《机动车行驶证》;(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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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夫妇婚姻纠纷期间孩子需要归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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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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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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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法中对夫妻之间的义务与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下就是具体的内容: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尽管《新婚姻法》中没有提及哪怕一个性字,更不要说性义务了。但性权利、性义务却在《新婚姻法》中可以很容易找到支持的依据。《新婚姻法》总则第三条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很显然,这不是《新婚姻法》的意图。《新婚姻法》总则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那么夫妇之间的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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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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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一方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由双方决定处置,一方不得怎么处理相关情况。所以需双方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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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之间隐私权的内容与公民个人隐私权内容是一致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曝光对方隐私的也要受到法律追究。但是你们毕竟是夫妻,彼此都有忠诚的义务,应该坦诚相待,但是必要的隐私权还是需要尊重的。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那么夫妇间有隐私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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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先进行事实收养登记然后再申报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的关规定办理符合收养条件的,民政部门会颁发收养证,下面就可以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民警会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收养关系。对于还没有登记户口的,办理户口登记,划入收养人户口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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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针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数额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明确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妇债务共债共签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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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院会参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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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那么夫妇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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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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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这种属于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情形。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子女的;三是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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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那么夫妇离婚还住在一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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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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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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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父母出钱办的婚礼,一般礼金是由父母收。2、自己出钱办婚礼,礼金自己一般夫妻自己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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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2022年夫妇共有债务最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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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另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订婚了不算夫妻。那么订婚了算夫妇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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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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