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您的位置: 律总管 > 法律资讯 > 债权债务 > 债的主体 > 债务人 > 别人借款不还钱怎么办_民间借贷利息超过36%的可以不还吗

别人借款不还钱怎么办_民间借贷利息超过36%的可以不还吗

2023.03.01 306人阅读

 

如果利率不高于24%/年

借款人没有支付的利息,出借人可以要求其全部支付;

如果利率高于24%/年,不高于36%/年

对于不超过24%/年的部分,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全部支付;

对于超出24%/年的部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即使借款人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不用返还;借款人尚未支付的利息,即使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款人也可以不用支付;

如果利率高于36%/年

对于不超过24%/年的部分,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全部支付;

对于超出24%/年但不超出36%/年的部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即使借款人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不用返还;借款人尚未支付的利息,即使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款人也可以不用支付;

对于超出36%/年的部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尚未支付的利息,出借人不得要求其支付。

 

利率是24%/年,就是100元,每年24元的利息。

借款人就是需要用钱,问别人借钱的人。

出借人就是把钱借给别人的人。

举个例子:王老板借给小红10000元钱,约定利息为40%/年,也就是一年4000元。一年后小红偿还了本金,但只支付了2900元的利息。

那么对于不超24%/年的部分(2400元),小红应当支付;

对于超过24%/年不超过36%/年的部分(1200元),小红已经支付的500元,不能要求王老板返还;还有700元没有支付,也可以不用支付;

对于超过36%/年的部分(400元),小红可以不用支付。

 

对于法院来说最大能支持的利息是年息24%以内,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算合同签订的是36%法院最高也只支持24%以内的利息。但只要借贷方认可,不走法院途径的话,多少利息是自行协商决定的。

低于年利息24%以内的部分受法律保护

这点好像有法律条文规定吧!说一下我的理解。我有个朋友曾经做过一段所谓的民间借贷,说白了,就是高利贷。记得好像是2013还是2014年,记不清楚了。他跟我说他借给一个小企业50万的短期贷款,利息一个月好像是75000块钱,反正那几年民间借贷的利息高的吓人!后来这家小企业还不了债,破产了。所有的房产和固定资产早就抵押给了银行。像这种什么利息都敢借的小企业,好像那几年也挺多的。主要还是那时候的钱荒引起的资金流不足吧。但凡有办法,小企业肯定是把资产抵押给银行拿正常利息的贷款,等到正规银行的额度用尽了,也就是民间借贷的所谓影子银行的操作者来填补市场空白了。后来我这个朋友好像因为收不回放出去的钱,也破产了。毕竟借款人把所有的能抵押的都抵押给银行了,你民间接待百分之一百多的利息,人家也就拿来应急。据说此前因为收不回借款去找要债公司帮忙,其实市场上要债公司也是有社会性质的小团伙,主要靠演技吃饭。也就是恐吓,威胁等手段吧。谁会因为钱真的去卸人家一条膀子下来?最后都不了了之了。再后来怎么处理的我也没问,只是听这个朋友提过一嘴,说是正常的起诉要债途径可以收回本金,和正常银行利息四倍的利息。比如你贷出去一百万,如果正常银行贷款利息是7万,那么你可以最高放到28万的贷款利息。

跟据相应法规,月利息2分,年化24%,24%-36%之间,如果你已经付给对方,你主张要回超出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并判定对方退回给你。

 

年利率24%以内,即月息两分,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一、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1、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利息为三分,并且也自愿履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2、利息3分即借出1元,每个月收取3分钱的利息,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在自愿约定的情况下,刚好为高利贷的界限。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一般规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而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范的,一般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该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当事人变相经营金融业务,从而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无效,如: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体社会民员的最高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民间贷贷合同,其中的典型表现就是因赌债偿还而签订的借贷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法对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作了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即对于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才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以借贷合同也是如此,不过一般而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对仅有欺诈、胁迫情形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来维护自己权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应当确认为无效借贷合同或者无效借贷行为,这也是借贷纠纷案件的一种特殊情况,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向其借款是用于赌博而仍然向其出借款项等。

5、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借贷合同无效

大多数民间借贷所约定的利率会普遍高于银行,因为民间借贷的放贷流程很快,要审核的材料也不像正规的借贷平台那样特别的严格,但相对应的贷款利率就要高一些。也希望借款人能够在借款的时候核算一下会产生的利息,如果年利率正好是36%,这些利息都是要依法偿还的。

 

声明:以上内容系作者结合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如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犯权益点击【投诉/举报】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实际个案详情可通过咨询窗口找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展开原文 ↓
李维

李维律师

执业律师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1174人|主任律师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债权债务 相关法律资讯

律师普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主讲嘉宾

热门普法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孔孟廷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13811219541
孔孟廷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