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01 | 好评:005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60 | 好评:27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28 | 好评:434
12-10 18:04
12-09 17:08
12-09 16:42
12-08 19:17
12-08 16:57
12-07 13:02
12-03 19:37
12-01 19:11
12-01 15:31
11-29 17:41
11-24 19:25
11-24 18:20
09-08 19:14
09-07 15:32
09-06 09:3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如果该教师当初被调离原岗是被降级了,则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他不应再受行政处罚。该教师是被拘役,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应被开除。
你好,你可以选择报警
你好,你可以依照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关系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如果你有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05-08 21:32
劳动争议能一裁终局的情况主要是争议额小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就包括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争议等等。一裁终局案件不服劳动者不服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但由于此时无法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对方可以追究无处分权人的违约责任。该说法的错误之处在于混淆了法律上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应当是处分行为,不包括负担行为,而出卖他人之物属于负担行为,该合同的效力,不以处分人对标的物享有处分权为要件,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在现在的规定下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没有追认或者没有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无效。
签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注意哪些问题1、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回答:您好,错误发生后,公司应该想办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弥补错误,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罚款,如果存在,可以同时要求加班费、未休年假补偿、未签合同补偿、社保公积金缴纳等。
您好,直接打快递部门投诉电话或者网站投诉,受理者一般为快递公司总部,好处是响应快速,但是由于自己人管自己人,可能会力度不够。网购平台投诉,这种一般为平台协调沟通解决,效果有,但是由于一般是第三方,监管也不够。对以上两种投诉不满意,我们就会陷入扯皮,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第三者种,也是最有效的一种,就是向国家邮政管理局申诉。
01-13 08:17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如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还要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等等。那么破产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16:26
姜某对公司作出的除名决定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此时,对生产车间的员工来说,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条款需要进行变更。这说明姜某与公司在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面对这种局面,公司的正确作法应该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与姜某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合同无法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有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10:21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那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09:40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一天工作11小时,属于延长劳动时间3小时,这3小时应支付1.5倍的加班费。劳动法的44条第(一)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那么上班11小时算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6 20:49
要明确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首先要对双倍工资中的 “另一倍”工资进行定性。由此可见,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而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本案中,关于刘某请求的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笔者认为,《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08年5月1日后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1年,即2008年5月份的双倍工资最迟应当在2009年5月底前主张。那么追索双倍工资应注意时效仲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劳动纠纷未经过仲裁,是否可以到法院上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17:36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那么附条件合同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那么买卖合同中怎么反欺诈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20:44
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大楼出卖,那么,原来的承租人有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范围是什么。那么十七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生原因(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民法典》第1202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0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追偿。第1204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您可以根据有关各方过错程度,要求赔偿损失。若需进一步答复,请补充信息或与本团队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