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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12
12-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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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9:27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而不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另外,自1999年1月22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这就是说,劳动者一旦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应纳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如一方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处理决定生效后,申请执行的主体是相关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劳动者本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此,王某由于其所在公司无故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双方协商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报价错误可以要求支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并不是在用人单位延迟支付工资的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规定明确了加付赔偿金的条件,即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不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和上面提到的赔偿金是不同概念。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只要有理有据,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就会得到支持。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以解除,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您好,面对企业不太合理的调岗,您可以拒绝调岗。
03-02 1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合同后果是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那么违法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02-10 15:55
根据期限可以划分的合同类型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据期限不同可以划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期限可以划分的合同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充当介绍人而取得报酬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一方为委托人,另一方为居间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居间活动又逐渐活跃起来,一些中介机构、经纪人事务所、中介人、经纪人大量涌现,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居间活动的增加,签订了大量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也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民事、经济目的而签订的,因此,它也带有民事、经济合同色彩。那么用人单位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员工承担次要责任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车祸次责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仲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程序结束。在此期间可以调解解决,也可以裁决解决。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裁决的,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十五日内暂不生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的,裁决书产生法律效力。”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19:0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那么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如果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那么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表明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那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14:57
”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如甲、已两个公民签订买卖私房的合同,即可约定定金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风险主要在承揽方,就是定作方不接受所完成的工作成果或者定作方不支付约定的价款或酬金。所以加工承揽合同的担保主要是定作方向承揽方提供的定金,取得的留置仅。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那么何时约定合同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07:09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那么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豁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06:10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那么无效遗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那么《建筑法》对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保修期限有什麽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15:24
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那么买卖合同怎么签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后再发生类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才觉得中介没做什么就收了高额的中介费、不买房了也要收中介费的事情也不会感到惊讶了吧?在认定必要费用上,目前法院一般采取两种做法:一是要求中介方提交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必要费用的证据来认定,二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买方支付。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买房合同履行不成还要给中介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06:42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小编提醒,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那么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入与保险入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入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那么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11:56
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签署名字的人非本人签署的话,除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以外,合同的效力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判定。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签合同,此时的代签行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合同的代签需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规定。那么合同一方非权属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搬出,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你好,如果妹妹与哥哥之间对于车辆归属有特别的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否则该车辆登记在哥哥名下就是哥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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