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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取决于子女是否有能力抚养父母,及子女是否有义务抚养父母。如果子女无能力抚养,或者子女有义务抚养但未履行抚养义务,则可以继承抚恤金。如果子女有能力抚养,但未履行抚养义务,则不得继承抚恤金。
李维律师
2023.07.21106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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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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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依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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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沟通和调解无效,父母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救济,法律主观:告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的方式:当事人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兄弟姐妹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在起诉过程中,父母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兄弟姐妹履行赡养的义务。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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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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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赡养也不丧失,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2、属于法定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但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3、代位继承必须赡养老人---对法律的误读;4、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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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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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2、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3、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此外,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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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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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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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赡养老人分摊扣除是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且应当报送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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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指定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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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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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所有人都应当自觉尽孝赡养老人。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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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赡养老人最多可以扣除是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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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0282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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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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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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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民法典也对此作了规定。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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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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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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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赡养老人,如果情节恶劣,就会构成遗弃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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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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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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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语】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可能涉及到诸多复杂的问题,但通过合理的途径和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充分的保障,一、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老人不仅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也是社会的基本道德,关于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常见的原因包括:1、经济纠纷:由于经济条件、分配不均、赡养方式等问题产生的纠纷,三、解决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的途径面对这些纠纷,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二、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常见原因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并不少见。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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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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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标准: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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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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