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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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被名誉侵权,名誉侵权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肯德基被名誉侵权,名誉侵权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内容:肯*基被名誉侵权,名誉侵权管辖是怎样确定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由于不堪网络谣言的困扰,肯*基一纸诉状将三家公司的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公众号告上法庭,并要求共计350万元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在主流门户网站新闻版块首页的显著位置赔礼道歉,并酌情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万元。对此,原告则不予认可。那么肯德基被名誉侵权,名誉侵权管辖是怎样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86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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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名誉权案件,可以以受害人的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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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内容:《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权。名誉权就是人格权的一种。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现有他人损害自己的名誉,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主张权利,否则即使维权成功,可能也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名誉损失。
杨一凡律师2023.07.2686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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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罪名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权侵权罪名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内容: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一——侮辱侮辱,是指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二——诽谤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邢颖律师2022.03.2692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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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
内容: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肖像的使用需要获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如果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使用肖像,就构成了侵权,总之,肖像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权利,肖像权的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因此在使用肖像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获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尊重被拍摄者的权益,如果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使用肖像进行商业用途,就构成了侵权,如果使用肖像有损被拍摄者的名誉、尊严等权益,就构成了侵权,如果使用肖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构成了侵权。
郭铭芝律师2023.06.1942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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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倒塌伤人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构筑物倒塌伤人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
龙珊律师2022.04.0632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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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李孟阳律师2022.03.0343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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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要件的,可构成名誉侵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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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内容:综上所述,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过错和损害后果等方面,要认定名誉权侵权,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行为上的,第五,名誉权的侵害需要有损害后果,因此,在具体的法律体系下,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评估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名誉权的主体应当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否则,即使名誉权受到损害,也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名誉权的侵害需要有行为。
翁玉素律师2023.10.0250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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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内容:名誉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通常会导致对受害人的名誉、声誉和社会评价造成重大损害,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名誉侵权的处理更注重修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刑事法律体系更注重对名誉侵权行为的严惩,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法对名誉侵权行为给予了受害人较为广泛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了侵权行为的普遍性和社会危害性,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名誉侵权行为如何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包括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情节,名誉侵权行为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吴梦云律师2023.12.1164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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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下:1、判断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2、是否存在诽谤、诋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3、是否给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失;4、损失与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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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内容: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被告对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应采取合法途径主张,但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却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众场合恶语诅咒对方,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恶劣,造成了对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社会公德&rdquo,考虑到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的侵权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宾阳县人民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酌情确定为1000元。
王学瑞律师2023.07.03104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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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名誉权索赔多少钱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普通人名誉权索赔多少钱
内容:当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公民或者法人有权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而走民事讼诉程序那么对于名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刘晓红律师2022.03.0352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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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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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审结首例状告“第三者”名誉侵权案
陈宗琼律师
顺昌审结首例状告“第三者”名誉侵权案
内容:中国法院网 近日,福建省顺昌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某与被告肖某名誉权纠纷一案。那么顺昌审结首例状告“第三者”名誉侵权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1553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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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要判什么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名誉权要判什么刑
内容:法律规定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诽谤、中伤、恶意诋毁等,这些行为均可以导致对侵权人的法律处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的赔偿责任:1.公开道歉公开道歉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侵犯名誉权是一种民事责任行为,个人或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侵犯名誉权的刑事犯罪行为,有以下两种可能的处罚:1.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较轻,就可能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6.2583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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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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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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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网络名誉权侵害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遭受网络名誉权侵害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内容:(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遭受网络名誉权侵害受害人该如何维权1、保全证据鉴于电子证据极易进行更改,一旦发现网络侵权事件,受害人要第一时间采取技术手段对网络数据进行保存,强烈建议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存行为人侵权的证据,包括侵权人发表在网站、微博、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聊内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受害人在网络空间遭受到污蔑、侮辱、诽谤、漫骂的言论,被公开泄露隐私等造成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姚平律师2023.04.122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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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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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一般赔多少钱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侵权一般赔多少钱
内容:例如,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造成名誉侵权,如果谣言被大量转发和传播,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侵权程度就会更高,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增加,名誉侵权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是名誉侵权赔偿的主要部分,在互联网时代,名誉侵权案件屡见不鲜,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名誉侵权赔偿的数额并不是固定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名誉侵权案件中,当事人通常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名誉侵权不仅会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事业、家庭和社会地位。
张嘉娱律师2023.08.222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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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内容: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的侵犯时,造成精神损失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向法院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产生误工的,可以请求支付误工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9、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害不能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当事人对误工时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受害人伤情和治疗医院出具的治疗时限证明或法医意见等有关证据认定。那么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467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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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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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9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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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02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27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姚平 8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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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1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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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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