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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份有取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的。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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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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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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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与乙公司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认定乙公司构成违约,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进行处理,其次,买卖合同还应明确规定双方的交付和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应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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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层层分包80万工程款该向谁主张,工程层层分包工程款不到位怎么办
内容:喂~~~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这个工程是经过多层分包,现在对方说自己没有支付工程款义务,我该找谁要工程款呢,为了查清楚此工程的发包人、分包人等详细情况,天用律师经过多方专业核查,终于查清了多个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北京某水务局是该工程的发包人,北京某水利有限公司为工程的总承包人,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工程的分包人,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赵某为挂靠关系,委托人马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除了上述《污水处理工程承包协议》一纸协议之外,并无任何签证单、工作日志等证明工程量的相关证据材料,为了补足有力证据,天用律师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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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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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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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使用方:有限公司 项目部供应方: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那么建设工程普通材料供应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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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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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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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一、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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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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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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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租房合同纠纷仲裁案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北京××大厦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17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于2000年7月13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了前述租赁协议项下的争议仲裁案。由于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为首席仲裁员。上述三位仲裁员于2001年2月13日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于2001年3月29日和2001年8月20日两次在北京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结束,仲裁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现有书面材料,作出本裁决。那么租房合同纠纷仲裁案裁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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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定义不同。商贸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商业,店铺,商业的团体,贸易就是物流,商品的周转,总的来说就是以店铺为中心的有关货物销售与周转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2、业务不同商贸有限公司店铺为中信。经营范围:商品的品质、卫生、质量检验等。而责任有限公司对业务方面没有要求,商贸有限公司是在责任有限公司业务上的细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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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慈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慈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走私核材料不仅是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的严重破坏而且还侵犯了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郭铭芝律师
2022.01.1774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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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02搜集双方存在建设工程关系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证明双方存在建设工程关系的证据材料通常为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工程签证单等,01搜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在工程欠款案件中,我们要准确的选择被告,明确欠付工程款的义务主体,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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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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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实际施工人欠付材料款能否向承包人主张?
内容: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的责任应由施工合同和债权保证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如果材料供应商要求实际施工人提供债权保证,那么在实际施工人拖欠材料款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来保护供应商的利益,如果实际施工人拖欠了材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供应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解析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的问题,帮助大家理清思路,为保障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进度,施工人事实上为项目采购了一些建筑材料,但却拖欠了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实际施工人欠材料款谁担责。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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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注册商贸有限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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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却迟迟不支付材料尾款,中铁材料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内容:办案律师整理案卷材料后一周内把案件立案到法院,同时与被告方监理沟通谈判,监理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中铁的欠款太多,且该工程涉及到八个标段,每一个标段的负责人都各司其职,对于工程款项,都是总部根据具体情况统一打款支付,目前有两个标段还没有完工,涉诉标段的结算根本没办法完成,但建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后,中铁却迟迟不支付尾款,直至工程完工,项目部全部撤离,中铁仍然没有支付尾款,该款项一欠就是5年,建材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建设工程部的专业律师,向其求助维权要回工程款。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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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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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申请合同变更的条件: 1、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经营企业已签订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申请变更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由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4、合同的变更应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三)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那么加工贸易合同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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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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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材料商装饰公司合作协议首先,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明确合作方式和期限,保护商业机密和解决纠纷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合作的效率和质量,其次,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业务融合,确保合作的可行性,材料商装饰公司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合作的关键一步,如果发生合作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洽谈、调解等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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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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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石绍华,男,1960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东营市东建公司下岗职工,住东营市东建公司宿舍楼5号楼3单元501.原告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绍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该单位已于2003年3月20日注销,其隶属单位为山东万鑫建筑总公司,后变更为现在的原告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原告提供工商登记材料予以证实。本院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总承包人为被告石绍华个人,被告石绍华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符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件,本案其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那么某建设有限公司诉石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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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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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起诉发包人案例(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案例)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建筑总承包被商砼供应商起诉,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供应商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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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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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货款纠纷仲裁案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威海市××公司之间于1998年9月在威海市签订的编号为98HC901号订购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于2001年3月5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本案。仲裁庭通过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对双方各次材料均作了交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仲裁庭根据现有书面材料和庭审查明的事实,在仲裁规则规定的审限内,经合议作出本仲裁裁决书。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因被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支付货款,申请人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提请仲裁。那么货款纠纷仲裁案裁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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