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类型是什么意思?

2021.12.07 0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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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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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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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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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的类型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因管理的类型

    内容:无因管理是指一种特定类型的管理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管理无法确定原因的问题或情况来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5. 过程无因管理过程无因管理是指针对组织内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无法确定原因的问题进行管理的方法,2. 绩效无因管理绩效无因管理是指针对组织绩效中存在的无法确定原因的问题进行管理的方法,1. 环境无因管理环境无因管理是指针对组织内外环境中存在的无法确定原因的问题进行管理的方法,无因管理方法的核心是关注结果和效果,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原因,也可以通过分析和改进来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3. 决策无因管理决策无因管理是指在无法确定原因或仅有有限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管理决策的方法。

    段建国律师
    2023.06.1923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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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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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类型出让具体如何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土地使用类型出让具体如何规定?

    内容: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指的土地的所有权不变,所有者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以合约的形势出让给另一方经营管理,合约期限届满,受让方应当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归还所有权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核与权属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那么土地使用类型出让具体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75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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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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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郭铭芝律师
    2023.07.115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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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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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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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

    内容: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1、按纠纷涉及标的不同可分为土地纠纷和房屋纠纷。常见的纠纷形式为土地使用权纠纷、房屋所有权纠纷、房地产他项权利纠纷、相邻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等。房地产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以及由这些司法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那么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574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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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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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介绍不同类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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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分析介绍不同类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可以以结婚的时间为节点将以上9种情况分为三大类,一是一方婚前取得承租权的,离婚时如何分割;二是双方婚前取得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离婚是如何分割;三是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承租权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因此,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公房的承租权均应归该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但,享有承租权的一方应按照婚后共同偿还借款数额的一半给予另一方补偿。那么分析介绍不同类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40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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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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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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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内容:农房继承公证主要有三种类型:赠与公证、买卖公证和继承公证。在办理赠与或买卖公证时,应当遵循“一户一宅”规定,所谓“一户一宅”,应当满足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及房屋管理部门的现行政策,在办理农房继承时,即使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也可以办理过户;并且,继承人在本村已有房产的,依然可以将被继承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破了“一户一宅”限制。需要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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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23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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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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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黄东洁律师
    2023.10.1129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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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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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包括哪些类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抵押权包括哪些类型?

    内容: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那么抵押权包括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54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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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翁玉素律师
    2023.07.1037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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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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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内容:2000年,原告以大潘镇企业公司活性炭厂的名义取得该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租赁物出卖并不必然解除租赁合同,原告解除合同的要求显属不当。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被上诉人的答辩理由宣判后,沈阳某信号厂以原审法院未查清事实,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卜某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上诉人未尽到通知义务,判决合同继续履行是正确的,要求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于2001年11月2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合同有效。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421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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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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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

    内容:本文介绍房地产交易税费的税种和税费简介。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耕地占用税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那么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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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6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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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继承人有哪些类型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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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著作权继承人有哪些类型

    内容:著作权继承人有哪些类型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继承人有以下几类: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即继承人经过继承活动可以成为著作财产权新的权利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的,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那么著作权继承人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25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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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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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688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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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都有哪些类型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都有哪些类型

    内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主要涉及四大类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都有哪些类型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抵押范围包括“活物”农户、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或涉农企业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那么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都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89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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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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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独资企业是什么类型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人独资企业是什么类型

    内容:法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直接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全权负责的企业形式,这种企业形式的特点包括:1. 单一所有者:法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即投资的法人或经济组织,2. 经验和技能独立掌握:如果个人创业者具有独特的经验和技能,并自信可以独立运营一家企业,法人独资企业可以更好地发挥个人的优势,综上所述,法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类型,具有明确的优势和劣势,作为一种常见的企业类型,法人独资企业在中国的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任冰峰律师
    2023.10.3037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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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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