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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员工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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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职工张某因先兆流产,遵医嘱在家休息,却被单位开除。2008年11月,经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张某怀孕。张某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于2月24日开出病假条,并于第二天将病假条送至单位,并向领导说明情况。根据山东省立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张某确实存在先兆流产现象,医院也出具了具体的休病假时间,张某也将病假条交至单位,因此服务中心作出的开除决定于法无据。张某要求服务中心撤销开除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女职工休产假被开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72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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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孕期女职工如果没有过错的,一般不可以被辞退。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随意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即使在怀孕期内也不予保护,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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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核心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相关解答还提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那么女职工产前检查属于出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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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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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产前的工资为缴费基数,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负责部分在产假工资中代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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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那么女职工怀孕的工资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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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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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女职工怀孕期保护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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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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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以下内容:禁止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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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知》结合当前国家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新情况,规定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照发;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产后1年假期,其个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一定比例扣发。那么温州女职工产假基本工资津贴照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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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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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六十一条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第六十二条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什么是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对女性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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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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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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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那么女职工产假的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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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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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女职工的产假假期的具体规定: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假42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则增加15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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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而剥夺她们法定的权利;4、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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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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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规定了下列特殊的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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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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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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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女职工的劳动产假的具体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单位没有对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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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职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怀孕女工,用人单位应该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申请病假应持具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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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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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那么女性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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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职工有下列法定的产假待遇: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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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介绍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受的各种待遇和权利,帮助有需要的女性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女性在工作和职业生涯中面临的挑战往往比男性多,企业应该充分关注和照顾女职工的需求和权利,让她们安心工作,充分享受工作和家庭的美好,随着员工福利政策和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也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和保障,除带薪产假和哺乳时间外,女职工在哺乳期间还有很多其他的权益和福利,对于母乳喂养的女性,企业应在生育休假结束后为其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不算在工作时间内。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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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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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比如湖南省内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而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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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那么女性职工产假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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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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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内容: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赵女士问:我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公司想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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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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