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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确权后可以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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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多少钱费用_离婚房屋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
内容: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一)以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涉及到有营业、个人所得和契税三种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离婚房屋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呢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龙珊律师
2022.05.26520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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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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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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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侵权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宅基地动迁的,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子女是有份的,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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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刘先生和李女士应遵守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处理。刘先生和李女士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房屋赠与女儿,刘先生也表示当时自己是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离婚时未分割的70万元共同财产,李女士和刘先生应各占50%,刘先生补偿给李女士35万元,对于刘先生要求分割共有房产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对该房屋的处分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做出了约定,5年后过户给女儿,刘先生的诉求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故人民法院予以驳回。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可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223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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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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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把房子卖给子女居然可以省这么多钱!及至孩子婚后想购买家庭第二套房,假设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则孩子名下的房产总建筑面积达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还有100平方米需要征收房产税,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时父母出于爱心在房产证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结果。关于房屋转给子女什么方式最好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90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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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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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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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的房屋一旦再次转让,转让方需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有别于非继承房屋转让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民间也把此税叫作遗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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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内容:此次解释(三)中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婚前购房、父母资助买房、共同还贷等都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地方。此次解释(三)中最受关注一点在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确立。根据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或双方家庭买房产权证登记时,律师建议应明确各自支付金额的份额,并明确按出资比例拥有产权。那么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8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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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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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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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确有证据,出资多的应当适当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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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管理部门根据析产协议和析产公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家庭成员,在完成析产协议后,应当及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家庭成员,在签订析产协议之前,应当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分割比例和补偿金额,二、房屋析产给子女流程房屋析产给子女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流程:1. 评估房屋价值:你需要知道房屋的市场价值,这通常需要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进行评估。
李楠楠律师
2023.10.115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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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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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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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对于继母居住的房屋,子女不是一定能拿回房屋的。如果房屋属于继母父亲的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应当先将继母的房产份额划分出来,然后再根据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位分割剩余份额。如果房产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则直接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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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170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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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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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在婚前房产赠与纠纷案件中,往往也会出现协议经过公证的现象。那么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和结婚后购置房屋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10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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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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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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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农村房屋拆迁的,一般是平均分配,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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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另外,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那么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哪些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328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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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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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参与子女房屋的购买,离婚时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内容:情况一,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已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双方离婚时财产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双方出资比例相差悬殊,则应视双方结婚时间或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情况由出资较多一方适当多分。那么父母出资参与子女房屋的购买,离婚时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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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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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子女的房屋,在权利转移前可以要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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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撤销。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往往愿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或者其他第三人。这种赠与行为本质上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一个重要条件。故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赠与行为不能随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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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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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子女经母亲授权、替母亲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母亲授权子女代签的、或母亲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子女未经母亲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母亲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子女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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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较好还是提前约定好房屋的分配份额,避免日后子女离婚而造成房产分割上的纠纷。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到底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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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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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是否可反悔的确定方式:若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的,离婚后可反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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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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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您的案情,会有专人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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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如果反悔了应该怎么办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是解除婚姻关系后关于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关于离婚协议将房屋协议归子女又反悔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100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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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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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虽在离婚时约定将其房屋赠与女儿张某但之后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仍属于李某与张某某共同共有所以张某某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双方的女儿张某既不是离婚协议中的权利人也不是民事权利的承受人其只是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仅仅为受益人在其父亲拒绝交付赠与房屋的产权时张某也无权要求其父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12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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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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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通常并不存在“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双方立下此类协议,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担心另一方再婚后,会出现诸多的合法继承人,而自己的婚生子女日后将会少分财产;二是担心分得房子的一方会卖掉房子,而孩子长大后没房子居住。但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孩子不能作为房子的所有人。公民有权将个人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不可行。那么房屋归子女继承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2103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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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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