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工伤怎么办?
借用人员因与借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借用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经法律法规认定为工伤的,由与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协商约定,可由借调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借用人员因与借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借用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经法律法规认定为工伤的,由与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协商约定,可由借调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债务人的话,那么也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债务人进行留置送达。这个送达书会直接交给债务人的家属,只要对方签收就可以了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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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医学评估: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工伤部位进行医学评估,以确定其伤害程度和伤残等级,五、十级工伤鉴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十级工伤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时效: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超出时效将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认定,一、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定其伤害程度、伤残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四、十级工伤鉴定的意义进行十级工伤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通过鉴定可以明确劳动者所受伤害的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其应享受的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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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问题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算,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5、因为工伤认定引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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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违法分包导致提供劳务者受伤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劳务分包与劳动者受伤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务者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或者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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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用他人名义借款责任承担法律分析: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法律规定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不同的银行贷款清偿方式如下: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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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应对借款人违约的情况在担保借款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以避免因借款人的违约而承担过度的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相同的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或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此时,担保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并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明确担保范围和期限,以避免承担过度的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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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私自篡改担保合同,变担保人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还需要继续承保证...1、只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其中一般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2、担保人在担保关系中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承诺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代替借款人履行债务,关于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同一个人,可以吗,您好,信贷就是根据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不需要财产抵押和担保,只凭个人信誉情况就能申请贷款,非常方便快捷,对于着急用钱的人很有帮助。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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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锁骨骨折怎么赔偿法律主观:锁骨骨折,属于工伤的,一般会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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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如果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无力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发生:雇主承担: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雇主通常需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被保险人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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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参加庭审:在庭审中,担保人需要向法院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借款人不还款的事实,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起诉对方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起诉对方:1、收集证据:收集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和担保人的还款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担保人应该先与借款人协商解决此事,如果能够达成协议是最好的,在起诉过程中,担保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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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约定了担保人在借款人逝世后仍需履行担保责任,法院也可能依据法律原则做出不同的判决,综上所述,借款人逝世后,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法律制度以及法院裁决,如果借款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还款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有遗产并且其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借款人逝世后,遗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能够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务,担保人也可能豁免部分或全部的责任,如果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了借款人逝世后担保人继续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在借款人逝世后仍然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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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借款人不还钱对于担保人来说是一种困扰和风险,但只要担保人保持冷静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问题总能够解决,5. 加强风险防范:作为担保人,在担保借款之前,应对借款人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背景调查,然而,有时候借款人却不按时还款,给担保人带来了困扰和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担保人参考:1. 与借款人沟通:首先,担保人应与借款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站在借贷担保人的角度:担保借款却遇到借款人不还钱,如何应对,当担保人面临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时,首先应该保持冷静,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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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3、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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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借款人的财产,主张对方还款,6、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借款人的财产,主张对方还款,担保人被起诉如何应诉1、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借款人的财产,主张对方还款,担保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视具体案情的不同进行抗辩:确认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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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违约会面临刑事责任吗,总的来说,担保人违约虽然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但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民事领域解决的,很多人都在担心,一旦担保人违约,会不会面临刑事责任,此外,如果担保人的违约行为涉及其他犯罪行为,例如伪造借款合同、侵占贷款资金等,那么担保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责任,此外,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担保人的责任和违约金等条款,以防止担保人违约后无法得到赔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违约行为通常是在民事领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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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