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产证转让要多少钱?

2021.12.16 08: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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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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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公司之间的房产过户,比一般的房产过户需要多缴纳土地增值税,当然还有某一些费用比较高。比如契税固定为3%。 一般的情况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3%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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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自建房房产过户的税负是:买方要缴纳1%的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卖方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差价5.5%的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八条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所以对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受让方应缴纳契税。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

    内容:2000年,原告以大潘镇企业公司活性炭厂的名义取得该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租赁物出卖并不必然解除租赁合同,原告解除合同的要求显属不当。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被上诉人的答辩理由宣判后,沈阳某信号厂以原审法院未查清事实,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卜某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上诉人未尽到通知义务,判决合同继续履行是正确的,要求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于2001年11月2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合同有效。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效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421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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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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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转让,但要满足一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址、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查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士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内容: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第五条转让期限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940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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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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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

    内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那么拖欠土地转让金属于债权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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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82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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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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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

    内容: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时候,可供继承的房屋是要有完整所有权的,所以继承房屋后一般是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但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那么继承人要交土地转让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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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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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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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所有,土地上边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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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927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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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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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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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55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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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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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内容:目前,中国的贷款制度正在走向成熟,银行有贷款业务,贷款需要有担保,那么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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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2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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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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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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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

    内容:7、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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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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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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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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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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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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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内容:2、审查人员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转让申请。那么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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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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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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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综上,土地使用权赠与属于转让。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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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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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互换承包地纠纷的担责方式,是指互换承包地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责任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方法。在纠纷处理中,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研究具体担责的方法,只要能够达到息事宁人,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三者利益,都是可行的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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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31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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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内容:三、批复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土地房产交易所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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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90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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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有什么关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有什么关系?

    内容: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有的关系就在于双方必须要一起转让。具体体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与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一并转让。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有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21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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