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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后的财产返还如何认定恋爱中给付钱财的性质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约解除后的财产返还如何认定恋爱中给付钱财的性质
内容:那么婚约解除后的财产返还如何认定恋爱中给付钱财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64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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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内容: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那么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44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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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怎样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官怎样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
内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一)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那么法官怎样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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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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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内容: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一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需区别对待。故应当区别对待城市和农村的小微企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进行审查等,以此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此分别作出裁决。基于上述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外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归于无效。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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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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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担保合同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内容:1.骗取贷款构成犯罪,不必然导致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借款人骗取贷款构成犯罪,但无证据证明债权人银行参与骗贷等不法行为,担保人主张免除责任的,应不予支持。那么借款担保合同效力是如何认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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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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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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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内容:恋爱期间花销能否要回,主要是看经济往来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特殊日子发的“520”、“1314”等具有象征意义金额的红包,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赠与,一旦交付完毕,一般不能撤回。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真实意图是借款,则该笔款项需要返还,例如本案的情况,被告方无法证明自己同意还款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就应该如期履约,返还借款。
吴梦云律师2023.05.113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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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内容: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未提供借款前,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只是成立而未生效,借款人不得依据成立的合同强制贷款人提供借款。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那么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16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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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张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妻子王某账户,张某在庭审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刘某与王某之间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应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张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县人民法院将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王某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0000元。
崔玉君律师2023.07.2175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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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
内容: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我们可以得知婚内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其如何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需要认定借款的真实发生,如果没有发生借款这一行为,则认定不了!婚内借款的效力应予肯定一、婚内夫妻互借合同的效力。婚内借款其实质仍是借贷关系,夫妻在婚内的借款合同并不违背关于形式和主体的规定。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3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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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内容:男女在恋爱过程中送礼、借钱什么的,都是正常的可以接受的。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分手时对于借过对方的钱是否要偿还呢?个人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众志不渝,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财物。就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在恋爱期间借债是必要的。疫情期间,为了更方便大家预防疫情传播,汇法抗疫情,小程序扫一扫秒排查。那么恋爱期间借款是否需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19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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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借款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的借款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内容:4、下列情况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借款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5、借款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借款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这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法律主观:下列借款合同无效 : 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张旭律师2023.10.2466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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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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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内容: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可认定为民间借贷。在两人所谓的甜甜蜜蜜的恋爱期间,林某于2013年11月向黄某借款4万元。黄某便于2015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及其妻子陆-玲归还欠款4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黄某与林某曾系婚外情恋人关系,陆-玲认为4万元的借款是黄某与林某恶意制造债务损害她的权益。在2014年3月16日至8月21日期间,林某向黄某转款共计21400元。黄某主张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陆-玲辩称系黄某与林某二人虚构借贷事实侵害她的权益,也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婚外情恋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8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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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
内容:在签订民间借款抵押合同的时候,会出现债务人重复抵押的情况,本文介绍一下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复抵押制度。同时,由于登记制度可以将重复抵押予以公示,并确定了重复抵押行为的规则,从而避免了重复抵押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纠纷。那么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28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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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借款要还吗,情侣之间借钱要还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借款要还吗,情侣之间借钱要还么?
内容:情侣之间借钱要不要还呢?就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那么恋爱期间借款要还吗,情侣之间借钱要还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6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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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间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效民间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无效民间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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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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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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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邢颖 77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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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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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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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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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一直向女方各种理由借款,分手后男方否认借款事实并失联,直到开庭男方还在绞尽脑汁的狡辩,经过多轮磋商男方终于认清了现实并放低姿态来和解👍🏻 每段感情都值得被尊重🥳 每个人的利益都值得被保护🥳
王熙 601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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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22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