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2021.12.18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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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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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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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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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

    内容: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纠纷的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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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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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内容: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管辖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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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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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内容:二、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因为存单质押这种担保的特殊性,所以,贷款机构明确规定,对于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金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存单面额90%的质押率计算,例如,王先生手里有一笔1万元的贷款存单,那么,他可以向银行申请以该笔存单做质押最高不超过9000元的贷款。一般情况下,存单质押贷款是不可以申请展期。那么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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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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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包括管辖恒定原则以及专门法院管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重大涉外案件(二)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起诉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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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起诉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新情况、新理由”是指什么,实际情况很复杂,原则性的界限标准是: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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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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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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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

    内容: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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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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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管辖地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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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诉讼离婚管辖地

    内容:诉讼离婚管辖地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管辖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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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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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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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

    内容:根据规定,存单质押贷款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存单本金的90%。规定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对单位发放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规定则体现了比较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贷款人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担保。在借款合同中订立质押条款的,质押条款应符合该文件的规定。那么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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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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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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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需要准守的原则分别有: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原则;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的原则;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定其他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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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是什么

    内容:由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在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排除两种例外。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9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这表明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主张权利的,如果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以主合同的协议管辖为准。最高人民法院权威观点认为,仲裁条款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担保法司法解释》确定的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而非确定案件的“主管”。那么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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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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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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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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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国外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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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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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民法典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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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民法典

    内容:离婚管辖和受理与条件是什么管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民法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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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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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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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内容: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涉及的是各级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范围和条件,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受到公正的裁决,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二、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1.约定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的选择条款来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4.法定原则:当合同纠纷发生时,若没有明确的约定或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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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558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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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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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

    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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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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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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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一般是多少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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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股票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一般是多少

    内容:现在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主板5折到6折,一般5折。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那么股票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一般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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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

    内容:根据规定,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也就是存单质押贷款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存单本金的90%。规定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那么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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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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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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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内容: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对于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那么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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