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
导读: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关于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6)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