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五福内的一家人去世了他没有子嗣也没有继承人他去世后他的殡葬费用全部都是他的叔兄弟出的费用而他名下有一个存折里面有5万块钱当时派出所和村委都出证明到银行将钱取出来替他还清债务剩下的钱叔兄弟平分现在到银行取钱银行不给处理我们现在怎么才能将这笔钱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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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协议,中介机构按债券总值的1%收取手续费,直接从发行价格中扣除,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债券的印刷费2000元;2007年7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为10%,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分析:本公司在2007年1月1日这一时点,同时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开始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专门借款两笔共计4000万元,累计资产支出5500万元,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为1500万元,使用了一般借款。那么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账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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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法律对抚养费支付的形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肯定是可以的,银行转账的,转账人需要保留相关的单据,以证明已经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那么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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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计算担保费有两种情况。第一是一般按揭贷款担保费根据计算公式:贷款金额担保费率贷款年限计算,担保费率大概为每万元0.3到0.5每年。第二种是有些城市已规定了计算房贷担保费费率采用费率递减的方法。提前还款是否可以退保呢在银行已经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还有担保,为什么还要我交另外一笔担保费呢?因为如果套现的话,银行会考虑到有较大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追加担保费用。如果贷款人提前还清贷款的话想退掉这笔钱也是可以的,不过还是要看具体情况,若提前还款,有些房贷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在之前签订的协议或约定退还担保费,不过不能全额退款需要扣除手续费,具体的要看合同怎么说。那么如何计算银行贷款担保费?提前还款是否可以退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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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一般来说,不论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均应向保证人偿还保证人清偿债务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负连带责任时为债务人所付出的费用以及该笔费用至追偿时的利息。那么银行如何追缴个人债务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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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析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1项离婚财产分割第2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离婚析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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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银行借给小额贷款的钱过期了,它通常会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信用污点。小贷逾期是否上征信取决于小贷公司是否与央行的信用接口对接。如果对接了,小额贷款大多数平台的宽限期约为3天。一旦超过宽限期,平台将向央行信用信息中心报告。在逾期记录提交到央行之前,你应该主动偿还和支付逾期费用。逾期后,欠款及其他逾期费用诚实地付清,不良记录需要5年时间会消除。银行贷款必须按时还款,否则逾期的话只能想办法协商。那么银行贷款逾期怎么处理?教你正确应付的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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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了悲伤和难过,家属还需要了解和处理一些与逝者有关的经济事务,例如领取逝者的遗产、抚恤金、丧葬费等,家属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逝者生前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领取逝者的遗产,居民死亡后可领取什么费用居民死亡后,其家属或者继承人可能可以领取的费用或者补助主要取决于该居民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结语:以上是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的一些常见费用,具体的领取标准和数额可能因地区、单位等因素而异,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1. 遗产:遗产是指逝者留下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例如存款、房产、车辆等。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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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委托银行贷款要缴哪些税费有以下费用:1.按揭合同公证费,按贷款金额*0.03%收取2.借款合同印花税,按贷款金额*0.005%收取3.评估费,按贷款银行的规定4.保险费,按总价*贷款年限系数5.抵押登记费,按房屋面积*0.3收取6.委托公证费,按300/套收取此外在签定买卖合同阶段和办理产权证的阶段还有相应的费用要收取的.抵押的范围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那么个人委托银行贷款要缴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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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所以说如果你贷款还不上了一定要去银行申请延期,否则后果可要自己承担!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那么在我国银行贷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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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法定继承遗产需要什么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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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管辖权异议费用有收据吗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如果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是需要交纳一定诉讼费用的,法院收到诉讼费用时,一般会出具发票。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那么管辖权异议费用有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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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银行房贷债权能否转让他人不能。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银行房贷债权能否转让他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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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种情况,有些人在买房时被银行第三方要求找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有足够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一般很容易获得批准,那么银行贷款买房是否需要担保人呢以及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呢?买房贷款就会有担保人,如果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房贷担保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同时房贷担保费一般是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贷款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证明所支付的费用。那么银行贷款买房是否需要担保人呢以及担保人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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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可见,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受其经营范围限制的。那么企业短期银行借款利息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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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一、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比如湖北的,建行收取代办抵押登记费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银则是根据登记的房价标准收费,100万以下收300元。关于银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会报银监局核批,然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公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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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