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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采购人将多项采购内容编制成一个采购计划,然后一起委托代理机构作为同一个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根据采购内容将项目拆分为2个分包,每个分包的采购需求、评分细则、合同签订和支付要求均不相同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029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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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居间合同怎么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项目居间合同怎么写
内容: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第三条委托方义务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第五条诚信原则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陈明月律师2022.02.225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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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后可以分包吗,项目中标后可以允许分包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中标后可以分包吗,项目中标后可以允许分包吗
内容:分包是指从事 工程总承包 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林艳英律师2023.08.1463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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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
内容: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保修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810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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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据此,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是有代理权的,那么此类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那么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215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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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内容:(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如需分包可事先明确采购项目分包规定,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验收标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孔孟廷律师2024.01.1685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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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陈宗琼律师
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陈宗琼律师2022.03.213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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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拖欠物业费和物业拒绝退出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拖欠物业费和物业拒绝退出如何处理?
内容:业主委员会虽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其既不是欠费人又没有责任财产,所以如果确实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合同解除后,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对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诉讼中,提出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请求,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合同终止、解除、期限届满且未续期等。那么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拖欠物业费和物业拒绝退出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307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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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
内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1.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定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3、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在签署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坑:看清承包范围和内容:在签署合同时,要仔细确认承包范围和内容,确保自己能够承担相应的工艺量和成本。
王学瑞律师2023.09.2876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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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筑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
内容: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备案登记,经过招投标流程的施工合同签订后即生效。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建筑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875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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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债务人未还款,担保人能中途退出,解除合同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未到期,债务人未还款,担保人能中途退出,解除合同吗
内容:合同未到期,债务人未还款,担保人能中途退出,解除合同吗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保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在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保证人是不能在保证期间解除保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合同未到期,债务人未还款,担保人能中途退出,解除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89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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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居间合同最新范本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最新范本
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项目居间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合同类型。它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张旭律师2023.10.0838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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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分包工程协议如何起诉,工程项目没有签订合同的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签分包工程协议如何起诉,工程项目没有签订合同的怎么办
内容:工程项目建设未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签订,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施工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并且可以将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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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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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合同转让协议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新项目合同转让协议书
内容: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转让给乙方。)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那么最新项目合同转让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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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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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
内容: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那么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3.0237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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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465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752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343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490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12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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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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