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想要去马来西亚留学本科,申请需要高中成绩单,但是因为我的身体原因,高中基本都在休学,学校填了一份比较好的成绩单,如果我拿去公证处做公证,并且去申请留学的话,会有什么问题吗?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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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房屋继承公证的,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一般是不能跨区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那么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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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那么民法典公证处能剥夺监护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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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房产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继承房产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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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公证申请书应该怎样写离婚公证申请书X证字第XX号申请人XXX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省XXX县XX乡XXXXXX宿舍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公证事项离婚协议当事人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经查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在订立协议书时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离婚协议书的意思表示真实。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XXX与XXX于二○XX年八月十五日来到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离婚协议书双方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书上双方的签名捺印均属实。那么离婚公证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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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证处开借条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携带材料到公证处开借条,由公民或者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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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那么民法典中公证处如何证明法定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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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那么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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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那么民法典中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一般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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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规定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如果一个人写了多份遗嘱并发生矛盾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那么写遗嘱需去公证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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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那么公证处能否查询被继承人信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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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提存公证的申请:1、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提存受领人负担;因公证处的过错造成提存物毁损、灭失的,公证处负赔偿责任。公证处未按法定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公证处负连带赔偿责任。公证处从提存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提存公证书,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那么办理提存是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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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公证的办理遗嘱公证的办理需要遗嘱人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前往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申请,此外,遗嘱人还需要了解公证处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配合公证处完成遗嘱公证,法律客观:到公证处立遗嘱的费用在公证处立遗嘱的费用是没有统一的规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mdash,具体的费用标准需要遗嘱人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确定,遗嘱公证的费用遗嘱公证的费用是根据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和公证处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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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脑梗多年到公证处签字是否有效脑梗塞病人申请公证一般是要相关医院或鉴定机构开具头脑清醒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公证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反了有关的禁止性规定。认为一份有效的公证书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公证主体适格应同时满足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双重主体的要求。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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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租户不交租金可以申请公证处提存吗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公证处提存的是适宜提存的标的物,比如动产,如果是租房不交租金的,这是违约行为,最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那么租户不交租金可以申请公证处提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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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申请与受理第二条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委托监护人: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那么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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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长达三年多的诉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预约,一大早陪当事人一起来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希望未来一个月一切顺利
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所得财产的分配及产权归属事项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实践中,即使不办理公证,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或离婚协议符合法定条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