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侓师。我妹儿工作中签署了一份聘请协议,协议中有一条这样子的: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未满不能以任何借口或不履行规定的作为辞职理由,违约的押金不予退还,若确定需要离职的,需要一个月告知。一年后还在岗的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能力调整工资。请问这一条违法了嘛?现在我妹儿想离职,应该怎么办?

2024.01.04 11:00:15
6人收看
张芸精英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4041 人赞同
792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