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月1日在签订了劳动合同,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1月1日没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2023年9月离职,能主张两次(2021年1月到2022年1月、2023年1月到2023年9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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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签订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之一是需要有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总结起来,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有一个人签订了居间合同,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论居间合同涉及多少个人,合同应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居间人的责任和报酬等重要事项,居间合同可以签几个人居间合同可以签订多个人。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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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终判决被告李坤、李广坤、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刘某货款36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支付诉讼保全保险费,针对案件特点多策并用李坤、李广坤和A公司的行为令刘某十分气愤,多次沟通未果后,刘某找到了擅长做债权债务的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希望天用律师能够帮助要回欠款,刘某与李坤、李广坤、A公司长期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一直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刘某与上述三个主体的交易习惯即李坤、李广坤、A公司提出货物要求,由刘某送货到A公司的所在地。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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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手车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有买受人与出卖人,对此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关于二手车买卖的书面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2020二手车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大律小编来给大家整理解答。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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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与欠条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案件事实与其诉讼请求时,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程款没签合同要不回来,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吗工程款没有合同和欠条满足下列条件是能起诉的:被告明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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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中标后可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分析:总公司中标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5、总公司中标以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经过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把中标项目当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所以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其中一部分的工作,这也是可以的,总公司中标以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经过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把中标项目当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所以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其中一部分的工作,这也是可以的。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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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2020年最新离婚公证委托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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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签认购书但没签购房合同,如反悔不买要承担违约金吗1、法律分析: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赔付定金双倍,认购书签了,合同没签,可以退款吗1、买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没有签购房合同,我认为这样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预订,你已经说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会退的,所以说在买房的时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签购房合同,再交定金,请问购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吗...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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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到胁迫签订离婚协议怎样处理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重新分配财产。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受到胁迫签订离婚协议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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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若离婚登记这一条件不能实现,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法院如果仍然认定双方协议有效,显然有悖于双方的缔约目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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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案情2021年11月18日萧晓、英子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萧晓将位于南丹县城关镇的一处房地产转让给英子,总金额为人民币82万元,分两次付款,英子在协议生效即日将该房地产转让定金人民币40万元付给萧晓,萧晓在第一次付款后4个月内帮英子办好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萧晓负责,萧晓担心之后双方就交易价格发生争议,遂与英子协商后由案外人福宝在18日所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的第二页尾部备注&ldquo。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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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项目建设未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签订,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施工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并且可以将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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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次春节假期确实是因为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而延长的,属于休息日,公司没有特殊原因,在2月3日之前不允许提前复工,所以,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应该正常发放员工工资,不能扣除。因为,春节假期延长,所以,即使员工是患者假期也要正常发工资,超过假期的时间未及时返岗,可以根据当地工资支付条例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例如北京市规定,医疗期员工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如果员工延期复工时间比较长,用人单位可以跟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延期复工协议,在第一个月正常发放工资,从次月开始发放不低于当地政策规定的标准工资。那么2020春节假期延长工资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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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合同后反悔怎么处理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最新咨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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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双方没有约定履行抵押期限的情形下,被告未向原告主张履行抵押手续即以原告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亦不能得到支持,2020年4月28日,被告向原告发送解除协议通知书,以原告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及办理抵押登记为由通知原告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要求解除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向原告发出的解除通知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向某认为,曹某要求解约既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双方也没有约定解除条件,故不同意解除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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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尽早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要求其全额返还加盟费用,结语加盟商在遇到被骗情况时,应该及时与加盟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返还加盟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要求其全额返还加盟费用,法律分析在加盟合同被骗的情况下,应该首先与加盟商进行协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用。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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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委托人都放弃的时候没想到元甲的执行还在持续跟进,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决,16年的执行,2017年的破产,2019年的重组,2020年的执行,2022年的回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的坚持不懈,当事人的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了法官通知领款的喜报!这一刻是值得纪念的!
物业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业催收团队处理业主拖欠物业费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费业主,目前已帮助物业公司回款504.54万,户数缴费率63%,促进了小区业主以后物业费的如期缴纳。元甲物业和解团队,您值得信赖!
2020年客户与被告签订电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权转让协议,多方谈判成功签署和解协议后被告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后期通过支付令方式处理,客户春节前成功收回投资款👏👏👏 这类型纠纷实践中骗局特别多,擦亮眼睛👀👀👀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