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居住在一起,女友卖淫被抓,男生知道但没管,女生被警方抓了,男生有责任吗?会被拘留吗?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监视居住可以请律师吗1、法律主观: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监视居住可以请律师介入吗法律主观: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2、法律主观: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5、法律主观: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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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颁证单位是北京市公安局《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即来京人员在京暂住的凭证,是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基础。居住登记卡是证明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的凭证,满6个月才可以办理居住证,所以如果您没有其它凭证下,先申领登记卡是必须的一步。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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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情侣之间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情侣之间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可以,但是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法律主观:对方可以报警,但 欠钱不还 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 立案,情侣之间欠钱不还不可以报警,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法律分析:与其他民间借贷纠纷动辄几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借款的情况不同,情侣间借贷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有的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不足万元。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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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情侣同居是非法的吗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关系。修订后的婚姻法取消了“非法同居”的概念,统一称为“同居关系”,现在已经不存在“非法同居”这一法律概念了。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表述为“非法同居关系”。《婚姻法》中涉及采用同居关系表述的,主要有第三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过,从司法解释对同居关系问题作出的若干规定情况看,人民法院此前审理的同居关系纠纷,是针对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相称形成的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那么情侣同居是非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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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像案件中王先生和李女士,为了保障刚满一岁的女儿居有定所,两人协议离婚时为女儿约定了居住权,且设定了期限,这项权利自登记便生效,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登记了的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房屋,有占有、使用,不受所有权人干涉的权利,虽然设定的居住权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享有居住的权利,该项权利不可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后,房屋可以正常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其它权利人如买房人、继承人等后权利人必须尊重在先居住权的事实,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离,部分夫妻离婚后为保障孩子居有定所,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为未成年子女约定居住权。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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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今年2月初收楼,房子目前还未办房产证。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律师认为:廖先生想将房产证过户到他的名下需要提供转让合同、付款凭证、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和资料,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因此,在不能办理过户的情况下,由于廖先生与其女友共同所有这处房产,廖先生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支付首期款、供楼款、物业管理费等款项的相关付款凭证,以便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取得较大份额。否则,一旦诉讼的话,廖先生举证不能,则法院可能认定同等份额、共同共有该处房产,从而判决由廖先生与其女友平均分割房产。那么情侣分手后如何处理联名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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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情侣借贷纠纷: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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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这样一对情侣,同居期间两人共同买房,首付款是两人多年的积蓄。许-辉在上海与小蒙公开了情侣身份,并决定与舒心分手。证据不足判给女方虽然同意分手,但许-辉提出变卖房产的要求遭到舒心的拒绝。法院认为,虽然原告许-辉称,与被告舒心购买的房产首付10万元为两人共同储蓄,但由于所有购房合同上均白纸黑字地写着舒心的名字,而且许-辉又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房子是他和前女友共同的积蓄所购买,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舒心一人所有。那么同居情侣分手共有房产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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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对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请律师的详细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和操作规定,因此,在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时,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监管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权利请律师的,因此,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享有请律师的权利的,这说明在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机会会见律师的,这一条款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请律师权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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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如果被依法撤销监视居住措施,或者被依法逮捕、起诉、审判,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将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判处刑罚,也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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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居住证的办理流程: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沈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1、我们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那么我们如果在外地居住如何办理居住证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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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即当案件的级别管辖为中级、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如本案情形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时,就应当审查被告是否在相关的地级市一级、省一级的行政区域内,或者是否在相应的跨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进而来认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2],经常居住地&rdquo,经常居住地&rdquo,经常居住地&rdquo,经常居住地&rdquo,虽然公民都居住在某市范围内,但如在起诉前一年时间内曾在不同法院辖区内连续居住,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不存在经常居住地。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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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应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增加胜诉的机会,虽然没有借条作为书面证据会有一定不足,但通过转账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情侣之间存在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还能进行起诉呢,因此,如果可以证明情侣之间的转账记录确实是一种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仍然可以起诉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其次,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被视为一种口头协议,尽管没有书面的借条,因此,缺乏借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更多的证据,增加胜诉的机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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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新民法典情侣分手经济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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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外地户口在京办理离婚手续,需提供在京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北京居住证,可以在北京全市办理离婚手续。利民政策[破涕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