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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例:刘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合于2011年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张某名下两套房屋归刘某所有,子女归刘某抚养。庭审过程中张某认为其与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只取得两套房屋,离婚协议时都给了刘某违反了公平原则,离婚协议应当撤销,不予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继续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离婚后前夫不肯履行离婚协议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232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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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在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时需要注重细节,尽可能以清晰明了的语言详细阐述各项条款,确保双方都能够达成一致,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在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在协议书中需要将这些内容尽可能明确地罗列出来,以便双方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赔偿范围,而在协议书的条款中,除了以上两点,还需要详细说明事故的情况以及各自的要求,比如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导致的后果,以及双方的赔偿要求、赔偿金额等,因此需要在协议书中的责任分担部分详细说明各方的责任比例,以保证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陈明月律师
2023.06.0695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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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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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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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笔者认为,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最终,法院经审理,未对柳-慧基于诉前离婚协议的主张予以支持,并依法判决孩子归柳-慧直接抚养,吴*雄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商品房归柳-慧所有,由柳-慧给予吴*雄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那么诉讼前达成婚内离婚协议是否可作为离婚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74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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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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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应当明确、具体,确保争议发生时能够及时解决,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合同的履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李某向王某返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王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黄东洁律师
2023.09.2765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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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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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民法典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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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前后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引起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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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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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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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查询律临官网显示,打过官司不用签协议是因为打官司主要是通过法庭来解决争议,通常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律师的法律意见提供以及最终在法庭上的辩护等过程,一旦案件结束并得到判决,该案便有了结果,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得到了确定性的解决,这时再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小,就不需要签协议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林艳英律师
2024.03.116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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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庭审期间,邹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和邹某某由王某抚养,但依据双方已达成的离婚协议,拒绝承担抚养费。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目的,该目的并未实现,因此该协议并未生效,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邹某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不能成立。婚内离婚协议实质上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双方以协议离婚这一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协议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本案最终调解结案,王某自愿放弃要求邹某承担抚养费的诉讼请求。那么婚内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231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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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签字了就生效了吗
内容:就像本案白女士和黄先生的假离婚是为了达成共同的目的而协商的一种手段,并未对双方造成欺诈胁迫,因此"假离婚"并不导致离婚协议的撤销,白女士和黄先生为夫妻关系,为了规避商品房限购政策二人通过"假离婚"的方式以白女士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屋,后双方简单拟定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约定双方名下的房屋和车辆均归黄先生所有并办理了相关财产的变更登记,白女士也没有其他可以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此白女士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法院最终认定了离婚协议的效力,3、一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领到离婚证后,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协议内容双方不得反悔,2、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离婚协议不生效,双方可以随时就协议内容反悔、修改,离婚协议签字了就生效了吗离婚协议仅签字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后,才生效,也就是说,领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许瑞林律师
2023.07.1944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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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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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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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如果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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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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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进行财产分配时,在考虑双方对于家庭的贡献时,除了考虑经济贡献,如买房时谁出的钱更多,平时谁还贷款,谁负责日常的消费支出,也需要考虑非经济贡献,如给房产做装修或维护,使得房产升值,或者在照顾家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但是根据过往的案例,如果双方的婚姻时间比较短,比如说五年以内的婚姻(例子一和二),经济上的贡献对于最终财产的分配会有更大的影响力,分居协议怎么写 夫妻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F,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L,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离婚,于****年*月*日于北京**区民政局再次登记结婚,婚后****年*月*日生育一女名Z,现年5岁。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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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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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由于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故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虽成立但没有生效协议内容对夫妻双方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该离婚协议书亦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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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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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那么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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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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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刘先生和李女士应遵守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处理。刘先生和李女士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房屋赠与女儿,刘先生也表示当时自己是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离婚时未分割的70万元共同财产,李女士和刘先生应各占50%,刘先生补偿给李女士35万元,对于刘先生要求分割共有房产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对该房屋的处分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做出了约定,5年后过户给女儿,刘先生的诉求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故人民法院予以驳回。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可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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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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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签认购书但没签购房合同,如反悔不买要承担违约金吗1、法律分析: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赔付定金双倍,认购书签了,合同没签,可以退款吗1、买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没有签购房合同,我认为这样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预订,你已经说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会退的,所以说在买房的时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签购房合同,再交定金,请问购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吗...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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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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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内容均由李某书写。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晚上,张某和李某通过中介签订了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房屋的协议,但因种种原因最终买房协议未能履行。为此,李某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庭审中,张某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未予以支持。李某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为避限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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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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