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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产权房法院不能查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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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会冻结名下财产吗,如果房产有纠纷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吗
内容:当事人在与对方进行法律争议时,一方可能会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对方的财产,以确保当事人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样的冻结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将财产转移或销毁,从而保障赔偿的实施,律师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当事人申请财产冻结等措施,如果房产有纠纷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吗在房产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此外,如果房产存在被拍卖、转让或转移的风险,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查封房产来保护自身利益。
李楠楠律师
2023.11.1733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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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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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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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手房在转让过程中被法院查封。正常买卖行为的,可以对法院查封的房产提出异议。购房款仍可恢复的,可与卖方协商退款;购房款无法恢复的,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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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外,在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小张知道《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王女士与赵先生签署的协议仅对他们夫妻双方有效,并不能对不知情的小张产生对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协议排除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虽为王女士婚前购买,但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没有变更登记,该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产权应归王女士、赵先生共同共有,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房屋所有权均归王女士所有,与赵先生无关,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具体到本案,赵先生欠款时,并没有告知小张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小张对协议内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赵先生的份额,婚后,赵先生欠下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姚平律师
2024.04.1738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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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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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查封是指有权采取查封措施的国家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采取的限制处分的行为。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诉讼阶段的查封只等期限届满就能解封。执行阶段的查封等判决执行完毕后经当事人申请就可以对房产予以解封。如何才能解封呢1、将债务清偿,2、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有以上情况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解查封申请。
周春花律师
2022.03.0381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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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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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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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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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原始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小产权房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那么法院怎么执行小产权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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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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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除了有法律、法规赋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法院以外,普通的公司、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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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那么法院查封房产多久拍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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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过户前被法院查封,如果正常的买卖行为,当事人可以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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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贷款赌博法院有权查封共有住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为赌博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法院可以查封共同的房屋但需要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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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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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法院可以查封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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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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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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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只限于查封。这样的执行物基本上是动不了的,即使查封了也不影响其居住,变现或将产权执行给申请人基本上是泡影。法院怎么执行小产权房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为这类房屋价格一般比较低,如果仅作住房用途而不是用作投资,小产权房还是可以考虑购买的。那么小产权房屋法院如何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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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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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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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来是因为该店铺的房主与法院有官司,最终导致们门面给查封。《合同法》第212条规定:所谓的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将自己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要付给出租人租金,这样的合同称之为租赁合同。如果是一些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价格收购。《合同法》第229条规定:如果承租人所租赁的物品在租赁期间发生了所有权的变动,是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的。承租人还持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那么我是产权人之一法院要查封门面我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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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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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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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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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账户被法院查封怎么办,农民工工资如何支付?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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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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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应从合理保护被执行人配偶合法权益出发,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在执行高某财产时,不能冻结其全部存款,即使高某名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至少50%是归高某所有的。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拍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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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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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卖没过户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房屋已卖但未过户可执行吗
内容:法院查房产权属是以房管局登记的记录为准的,没过户即没登记到新买家名下,还是在被执行人名下,属于被执行人的房产,可查封执行。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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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五万可以查封50万房产吗(欠五万元会查封房产吗)
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欠多少钱可以查封房产,两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欠债并且有房产可以执行的,那么对方在申请了强制执行的就可以由法院查封房产,并依据实际来进行还债处理。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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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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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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