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产假188天,但是公司只给放98天,并且写入了合同,这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现在政府发放生育津贴按188天发放,但是公司以休了98天产假为由只发98天的生育津贴,等于说公司不按政策规定放产假,并且还拿着政府补贴给产妇的钱给员工发工资,相当于自己一分钱不掏,侵吞国家资产,这种仲裁的话好仲裁么

2024.08.15 17: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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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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