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在消费者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以不交钱,就无法提供其他服务为由,强行提供车辆上牌服务是否构成强制消费?4S店临时牌照收取650元上牌服务费,且消费者明确拒绝并为使用该服务,4S店仍收取费用是否违反消法第9条和机动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如已将上牌费写入合同,且并未享受该上牌服务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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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入住要交物业管理费用吗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那么物业管理费用应该如何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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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连续不交纳的,物业企业可按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进行催交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于前者,物业企业应派专人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业主拒绝交费的原因,通过解释工作取得业主对物业收费的理解和配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反复沟通仍不能取得业主的理解,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约定的物业费的,物业企业有权责令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可按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违约金,元甲律所拥有专业的物业团队利用独家研发的物业智慧催收系统能够高效收缴物业费快速解决物业公司的疑难杂症.【如需相关法律服务】可以点击本页面在线咨询律师,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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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购车前最好能确认新车是否有合格证,如出现上牌等一拖再拖的现象,应提高警惕并及时向12315等维权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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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业主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呢?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物业费以什么面积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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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认购书》规定,徐先生必须在签署认购书后7天内到开发商所指定的地点交纳首期购房款、税费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徐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退还定金1万元,并支付利息。庭审中,开发商一方认为,徐先生签订《认购书》时,已经阅读并认可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他不按《认购书》的约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已经违约。因此没收定金是应该的。但原告在7天之内已致函被告,提出要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因不能达成共识而签不了合同,其责任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故被告应将所收取的1万元定金返还原告。那么不满购房合同拒绝购房时定金是否能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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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里的小区都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让承租人交物业管理费合法,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应当出租人缴纳;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那么让承租人交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物业费如何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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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家是否需对赠品品质有所保证根据相关法律,判断赠品是否应该保证品质的关键是经营者是否已经将该产品的瑕疵明确告知消费者。但即使是已经告知瑕疵,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至少应该符合和同类商品或服务通常所具备的性能和质量。商家在附送赠品时没有告知顾客赠品的瑕疵,或者强调了赠品质量没有问题,那么也就不存在免责的情况。而且即使告知存在瑕疵,如果赠品不能正常使用,那么顾客要求商家予以更换也是合理合法的,商家不能以赠品为由拒绝更换。第十八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那么商家是否需对赠品品质有所保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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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面小编总结了一些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很多业主因为财产损失而拒绝缴纳物业费,今天小编就业主家因财物被盗或车辆摧毁而拒交物业费两种原因进行分析,而且这两项原因也是最常见的,首先这种情况分为两种类型: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财产保险、保管专项约定的。业主不能因为交纳物业费,财产被盗就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同样也不能因为财产被盗就拒绝交纳物业费。同一道理,目前还没有因为盗窃案件的发生,而要求公安机关赔偿的现象发生。那么业主因为财产损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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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在预付式消费中如果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应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已经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量占约定总量的比例、约定的计价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二、法律规定消费者预付款分次消费模式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该类格式条款违反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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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而顾名思义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当然就是物业公司但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业主都会以各种理由拖欠他们应缴的物业管理费。原物业公司可自行收取,或委托新公司收取。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滞纳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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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的服务费也就是跑路费,这笔费用的价格多少可以进行商谈。服务费的收取要看一定的情况,目前很多消费者会认为,只要支付了服务费,那么就能获得一定的服务保障,除了服务费用外,不少品牌的经销商还有所谓的“提车费”或者“提库费”。但是事实上这是消费误区。贷款购车,要做好支付利息的打算,无论它是以利息的形式,还是以手续费的形式。买车所提供的服务,均包含在车价当中,不存在服务费一说。自己去上牌,费用200元。这是典型的非正当收费,应该予以抵制。那么购车服务费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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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很多人对于网贷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一直有疑问,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服务费的收取在合法的利息范围之内,那么收服务费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如果高于24%的基线,那么,这个网贷很有可能涉嫌到高利贷。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网贷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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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的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业主拒交物业费,将其诉诸公堂,要求赔滞纳金。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交涉,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那么物业服务不满意,是否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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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全额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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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是需要收取的,但认为拖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停车费有异意可以向物价部门反应,因为交警部门在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拖车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民营企业来完成的,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扣留机动车的,所以从执法上来看没有问题,只看企业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在什么情况下交警回拖车一、在道路上违章停放,严重妨碍交通,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车不能收取拖车费用,也不能为驾驶员提供指定修理厂,由驾驶员自行选定。那么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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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消费者凌晨在烧烤店就餐时因与他人发生矛盾、相互殴打且死亡的,烧烤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https://leyu.dalvlaw.cn/itver/n/946182/13811897481?compId=400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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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