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现在雇佣方想离职拿补偿走人,害怕公司赖账,该收集哪些证据和反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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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多久没上班算自动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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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一般按照公司约定的章程来计算,劳动者无故旷工的时间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情形,可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不去上班算自动离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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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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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到工资结算日,梁某去领取工资时,该公司却以其未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私自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其工资,梁某不同意,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该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本身就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而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梁某工资显然是不对的。那么未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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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雇员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但不能辞职并立即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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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为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通过完善员工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若员工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企业对此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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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等情形主动离职的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个人主动离职公司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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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就员工辞职之后工资结算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就要求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且工资只能是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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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管是用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现实中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等变动和再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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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意义上的解除,是指公司或员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提出的,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形。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必须写明是由哪一方提出的解除合同,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起始日期,如需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须注明数额。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于离职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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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昨日,市高院行政庭法官说,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法院也会依据其他证据承认劳动关系,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此外,法官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因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或以其他名义签订的合同涉及劳动权利与义务内容的,法院也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但也有不能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如用人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不能算劳动关系成立。那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算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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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一)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首选的一种方式。(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员工怎样才能提前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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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单位破产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其他如果单位事先有其他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行为的,建议一次性了结,并于劳动者书面确认。公司只要雇佣了劳动者为其工作就应该首先利用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建立合法的合同搞关系,但是公司在市场中很容易就出现经营困难而最后被迫向公众破产,但是破产后的公司仍然需要依照程序把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如实解除,此时就需要公司在结算完员工应得的工资后,就把相关的社保帮助员工转交,最后支付补偿的同时还需要出具离职的证明。那么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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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那么业务外包怎么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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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入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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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货车、雇佣的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责任吗?只有专业律师理清各方关系,才能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你好,九月
没有借条欠条怎么要回欠款 手中没有借条、欠条,建议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选择通过私下与债务人沟通的方式,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如果不行的话,债权人也可以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获取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等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
委托之前:当事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有恃无恐,质保金拖延多年拒绝支付。 委托之后:经过一番“较量”,对方主动出具付款方案,按时付款。 只有专业律师团队,才能化腐朽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