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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有权出租土地建厂房吗_村集体土地承租后建厂合法吗
内容:使用村集体土地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周春花律师
2022.05.07173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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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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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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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需要拆除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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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陈宗琼律师
2023.07.1150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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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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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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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民建设用地建房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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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2021.11.295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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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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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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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仓储用地赠与他人要办理以下手续:1、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赠与协议、权属证明等材料;2、双方订立书面赠与合同;3、仓储用地赠与他人要办的其他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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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时用地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办理手续及恢复和移交工作”的原则。施工单位(承包人)作为临时用地使用方需向国土、林业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并负责恢复已使用的耕地和林地以及向县级协调指挥部办理移交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使用临时用地。对取土区临时用地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勘测、实验获得真实、准确的地质数据防止取而不能用用而不能全用造成浪费临时用地。在临时用地使用过程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严禁临时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或个人私下处理临时用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自负。那么使用临时用地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35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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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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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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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然可以退房及要求补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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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镇乡人民政府根据镇乡、村庄规划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工建设。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村民建房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孔孟廷律师
2022.03.0310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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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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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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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在租房时,首先要看房屋是否具有合法出租权利,该权利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就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2、很多自建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在租这类房屋时,看其有没有办理《房屋临时使用证明》,不能出示证明其产权证明材料的,坚决不能租用。3、自建房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自建房通常没有进行过统一的规划、设计,特别是在近郊农村或城中村,大多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消防方面,疏散、扑救都会有问题,建筑材料的选用也不会特别讲究。所以,这种房子平时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有事发生,后果通常是会比较严重。这一点一定要注意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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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1.11.2997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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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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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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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进行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流程是:户主提出转用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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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调查,县局接到申请后耕地保护股牵头相关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对地类、权属、临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综合各股室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局领导审定后1个工作日通知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四)资料收集全后耕地保护股5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于海明律师
2022.03.0381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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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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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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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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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39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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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5个工作日以上,农村建房时发的建房审批只是一个同意你建房的一个临时手续,有效期是两年。如果你两年内没有建房,你有要补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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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业用地如何申请现在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出让才能取得,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用地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那么工业用地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842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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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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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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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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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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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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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权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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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抵押行为有效;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行为有效。
刘晓红律师
2022.04.1111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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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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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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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拍卖时,抵押权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的,应当办理集体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转让手续,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这些规定,实际上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受让的情形。如果抵押权实现时,该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由本集体内部的企业或个人受让取得,则没有必要适用这种程序。那么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2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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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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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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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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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时用地使用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地的数量以工程设计数量为准各县、市(区)协调指挥部和施工单位都要严格进行控制。()若使用耕地作为临时用地的要对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集中堆放管理以便于以后用于土地复垦、绿化和重新造地用土以缩短耕地熟化期提高土地复垦质量。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除临时用地上的废弃物平整土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复垦义务。()长韶娄高速公路是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长为年。临时用地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施工单位必须在使用临时用地期满15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那么临时用地使用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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