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形式是什么?

2021.12.30 20:32:05
3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三种,分别是劳动合同用、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102 人赞同
479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