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土地使用期一般不超过

2022.01.05 15: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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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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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临时使用土地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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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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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赔偿,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违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赔偿,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内容:3、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3、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赔偿标准1、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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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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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内容: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张旭律师
    2022.03.2458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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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签长期租赁合同有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地签长期租赁合同有效吗

    内容: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周春花律师
    2022.03.2517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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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或个人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注意事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期限的协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协商确定合适的租赁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最长期限,具体的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这些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问题。

    于海明律师
    2023.09.0151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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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委会可以拍卖集体土地吗_村委会能不能拍卖土地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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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村委会可以拍卖集体土地吗_村委会能不能拍卖土地

    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或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其他情形下征收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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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7369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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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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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内容: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它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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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352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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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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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内容:最高不超过损失的30%。目前,土地出让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一般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而逾期贷款利率一般按日万分之二点一或按基准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执行,如果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即使再增加30%,每日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也只有万分之二点七三。那么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28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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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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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使用土地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24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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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邢颖律师
    2022.04.081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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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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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土地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土地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内容:土地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说在合同法生效前,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充分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仍不能补偿受害方的损失的话,它的赔偿性就很明确了。基于此,也决定了违约金与赔偿金不能并用。那么土地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961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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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期永久的会有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土地使用期永久的会有吗

    内容:二、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有何区别1、土地性质不同其实对于产权年限是50年和70年的房子来说,最本质上的不同就是它们的土地性质,通常来说,如果房屋的产权年限是70年,那么它的土地性质一般是住宅,但是如果是50年产权性质的房屋,那么它土地性质则是工业用建筑、综合类用地。那么土地使用期永久的会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965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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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但是要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超过期限人民政府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因而影响抵押权的实现。那么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53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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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内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具体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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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07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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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

    内容: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那么国家种植土地使用期有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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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70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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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

    内容: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则约定的违约金会与过高的情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一)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那么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超过本金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43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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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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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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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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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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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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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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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龙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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