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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侵权人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其中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赔。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领取伤葬费的时候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退休人员死亡的申报表等有效证件。没有工作老人去世有丧葬费吗没有工作的老人去世后,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有丧葬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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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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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找不到,担保人去世了,担保人的家人是否需要偿还担保人死亡后,欠债的责任通常不会自动转移到他的家属或对象身上,2、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过世,担保人的家里人是否还承担责任,有关规定如下: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去世怎么处理1、法律分析:建议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家人进行沟通,看看家人是否能够偿还贷款。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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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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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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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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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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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死者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举继承人继承。得到继承公证书,由选定继承人先办理继承住房手续,完毕之后,由继承人和你办理过户住房。继承人拒绝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起诉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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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五保户去世后,村里干部并没有找到愿意安葬老人的人,侄子不愿意,亲近的人不愿意,村里别的人也不愿意,假如是老人侄子不愿意,那会接着找远一点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承担起了安葬这种事,那老人遗留下来的东西就成为了他的,首先一种是老人留有遗嘱,比如老人在生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所以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自己去世后,由侄子或者某个人继承自己去世后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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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欠款人去世了,那么所欠的债务怎么归还,所欠的钱是不是就永远也要不回来了呢?其实,这里面也是分很多种情况的,有的确实是要不回来了。有的朋友会说,可以要回来,因为,父债子还,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债子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翁玉素律师
2023.08.0330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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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县对房产进行公证说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处理权。如果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时着急签约可以让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一同签合同且配偶同意但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去办理一下产权继承手续所有的继承人到场在任意一家公证处都可办理继承公证办完后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可以去建委办理换本手续只有产权人变更以后才能办理建委的过户手续即下一次的买卖手续。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一、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那么房主去世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5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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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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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去世后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遗产即可。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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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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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主去世后,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流程是: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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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主婚前房子去世后是孩子继承吗不是只有孩子继承的,还有父母配偶。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那么房主婚前房子去世后是孩子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66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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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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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套房产继承小王的妻子没有份额,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已经明确指定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案例】王老伯夫妇去世后给独生子小王留下了一套房产,对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小王的妻子有份吗,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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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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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主去世后,只要是依法成立并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在通常情况下仍然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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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继母为争房产起诉继子,父母死亡继子女关系解除吗
内容:案件结果&mdash,李想委托元甲律所后,婚姻家事律师提出虽然我们做了公证赠与,但赠与人已经去世,赠与财产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起诉王丽,主张赠与合同有效,由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有效,这样赠与合同就不会被推翻,同日,李鹏(赠与人)与李想(受赠人)在公证处签订《赠与合同》,因302房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李鹏愿将以上房屋的购房权益和相关权益中属于赠与个人所有的全部份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等内容和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有关税、费的前提下赠与李想个人所有,办理公证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立即到房管部门等单位办理房屋的赠与过户登记手续。
李楠楠律师
2024.02.2786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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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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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碰到贷款欠钱的人死亡,债权人应如何追偿?贷款人去世后生前贷款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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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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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另一方为什么不能直接继承?这三类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所有继承人都同意将房屋由妻子一人继承,则可以采取继承权公证形式,这种形式比较简单。妻子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可以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妻子也可以选择将全部第一顺位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一人继承该房屋。在其他人同意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出具调解书,确认该房屋由妻子一人继承。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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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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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是不合法的,因为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侵蚀人的债务应该用其遗产进行偿还,也就是女儿在没有继承父亲遗产以前,他留下的遗产应该先偿还债务,父亲去世以后,继承人不但要继承父亲的遗产,也要继承父亲的债务,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务应该由他的遗产优先偿还,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合法吗,但父亲在去世以前欠有债务,虽然这个债主是女儿,但也有偿还的义务,在父亲去世以后应该用他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女儿的债务,这部分遗产不属于女儿继承,等债务算清以后,余下的遗产才应该由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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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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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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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海珠法院近日判决,苏阿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归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共同所有,苏阿婆去世后,侄女梁女士和侄女婿刘先生来到海珠区法院,就房子问题提出申请,法院查明,梁女士夫妇一直照顾苏阿婆至其去世,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对苏阿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梁女士夫妇称,婶婶苏阿婆的继承人均已先于其去世,苏阿婆档案中也无其外祖父母的记录。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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