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向对方出具工程发票。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税务局不开具该怎么办



若遇到对方不给你公司开具发票,合法的救济途径两条:向法院起诉、向税务局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若遇到对方不给你公司开具发票,合法的救济途径两条:向法院起诉、向税务局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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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根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什么部门出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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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发票上登记的信息跟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是相吻合的,发票的格式内容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如果虚开发票,即使是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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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认真研判原审一审及二审的案件材料,此案件工程期间为2007年-2012年,时间太久远,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当时也没有留存有效证据,只有村委会财务个人签字出具了一份对账单,天用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点为三个:1.村委会是否应该支付工程款,庭审中三个开发商公司为了免除各方的付款义务,承认工程实际为村委会开发,原村主任认可财务签字对账单的真实性,调查取证结果喜人,案涉工程竣工验收材料齐备,为我方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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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价款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应当提供合法的发票,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同时,还应当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以及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工期和进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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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收工程款时开具“612不征税”发票,客户取得这种发票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只能作为预付账款记账依据。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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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对的2、借:主营业务成本问题九:请问大家收到部分在建工程发票怎么入账借:在建工程-某项目贷:其它应收款(款先行支付,发票滞后到)或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即得到发票)或贷:其它应付款(发票到而款未付)问题十:工程款中多开发票如何入账按照真实数额入账,即入账数额少于发票票面金额,收到预付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结算时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问题六:建筑工程结算已开发票要怎么做账1、已经结算做账借:应收工程款贷:工程结算2、开票做账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工程款问题七:工程款的发票应该怎么入账搬家不是直接的生产经营业务,只能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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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务分包,是将一定的劳务进行分包,与总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规的缴纳增值税,合法开设工程劳务费发票,那么大家知道工程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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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工程服务费和工程款的区别有以下:工程款比劳务费涵盖的服务内容要多,工程款里面包含了工程承包人所做的劳务以外,可能还有工程物料、机器设备的使用折损费等等,建筑公司能开劳务费吗1、法律分析: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建筑劳务承包的,可以开具建筑劳务或工程款,从字面理解,工程款比劳务费涵盖的服务内容要多,工程款里面包含了工程承包人所做的劳务以外,可能还有工程物料、机器设备的使用折损费等等,劳务费发票是劳务公司向发包单位开具的,主要内容是人工劳务服务,而工程服务并不在其范围内,所以是不可以开工程服务发票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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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的相关知识,非法转包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如果违反的法律,那么就会造成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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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认为,由于证据太薄弱,首要问题是先要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办案律师第一时间起草《律师函》,在仅有王某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向王某手机发送了电子《律师函》,也多次发送催款短信,但刚开始没有任何回音,北京天用律所办案律师拿到李先生提供的证据资料后,看到证据仅仅是一张类似说明书一样的白纸一张,除了王某姓名之外,身份证、户籍地信息均没有记载,也没有对账明细单,而且施工是2015年,时间上也比较长久,为了保证我方当事人的权益,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王某支付李先生全部所欠工程款。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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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02一审法院认为首先,结算书系城建集团与启迪公司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计要求而提供,结算书首页中双方基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盖章,结合上述结算书出具的背景,在启迪公司亦否认结算书金额为最终合意,且无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双方同意以结算书金额作为结算金额的情况下,无法推定出配合审计提交的结算书即为双方做出了结算金额最终确认的意思表示,故对于城建集团主张的双方应达成结算金额的一致意见,法院无法采信,2016年9月20日,启迪公司(发包人)与城建集团(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建设房山区河北镇棚户区改造水泥一厂片区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地块)(土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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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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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发票开具和税款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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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建设单位安排哪些工作人员负责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事宜,是单位内部事务,由单位自行安排,法律不予干涉。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如一栋楼房的验收首先看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的情况,以下条件满足规范要求,再进行总体评价。根据日常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一般是建筑单位来出具。那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谁出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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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在支付过程中,双方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监督工程进展:业主有责任监督施工方按时完成工程,并及时支付工程款,5. 工程款支付相关证明文件:为了确保款项履约和稳定支付,双方应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发票和单据,以备日后审计和纠纷处理的需要,综上所述,年底工程款的支付是一项关键的财务活动,双方应合理安排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并留好相关证明文件,在付款前,业主和施工方双方都应了解以下几个重要的细节: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可以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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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 ☀?干货分享,将我们十几年和解的经验分享给各位工程老板 🔥并且有专家律师一对一咨询,为每个客户出具转述解决方案! 🤔您的工程欠款问题解决了吗?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