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吗?

2022.01.20 1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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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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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可以。当销售货物给个人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可在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写凤买者本人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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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如果法人代表所在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还没有开票资格可以申请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企业本身可以开票则不能到税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

    内容: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债权债务时是不需要开发票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才需要开具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何辨别发票真伪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和验证码点击查验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在查验结果中就会显示“作废”如果输入资料错误就会显示不一致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项措施对于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办税的事项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后发票怎么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120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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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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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为法律依据不得不注意哪些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发票作为法律依据不得不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免税货物通常也是不准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那么发票作为法律依据不得不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41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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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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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孔孟廷律师
    2023.02.2738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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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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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当销售货物给个人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可在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写凤买者本人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 预付工程款如何开具发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预付工程款如何开具发票

    内容:预收工程款时开具“612不征税”发票,客户取得这种发票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只能作为预付账款记账依据。

    许瑞林律师
    2023.04.2716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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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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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付定金的发票,应当写明"定金"事项,并且按照定金金额开具发票。发票是完成约定的交货义务,即卖方在完成销售后开具给买方的记账凭证.而定金是合同约定的买方在卖方交货前支付给卖方的表示买方不会不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日后在完成交易后,定金一般会作为货款的一部分.因此,卖方无需专门针对定金开具发票--收取定金一般开具收据,以便买方作为临时的记账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

    内容:开票规定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丢失“空白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那么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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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675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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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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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方不开具租房发票的建议继续索要,出租方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介入,责令改正出租方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方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转借发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转借发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内容:转借发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转借发票需要被罚款,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那么转借发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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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0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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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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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宿费开专票为什么不能抵扣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住宿费开专票为什么不能抵扣

    内容:住宿费开专票为什么不能抵扣将招待费支出归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可以抵扣和不可以抵扣的住宿费情况如果出差住宿是为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等而进行的,则应该可以抵扣。因此,出差住宿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可以的。索取专用发票时应注意的事项1、以个人名义被拒绝开具专用发票个人名义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你如果要求开个人名义的专用发票,宾馆拒绝开具是正确的。那么住宿费开专票为什么不能抵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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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51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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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签订劳务合同要开发票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个人签订劳务合同要开发票吗

    内容:但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才可申请代开:(一)代开申请人应提供购销、劳务合同或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加盖了公章的书面确认证明。(二)代开申请人应提供合法身份证件,须出示原件,第一次代开须提供复印件存档。如属个人在外县(市)经营并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还应提供相关经营或居住证明。(四)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在取得税务登记证件前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那么个人签订劳务合同要开发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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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33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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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户可以以个人名义开发票。个体户开发票的方法: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发票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领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5、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按自己需要开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发票上登记的信息跟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是相吻合的,发票的格式内容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如果虚开发票,即使是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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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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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款发票(材料款发票要写项目名称么)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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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材料款发票(材料款发票要写项目名称么)

    内容: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包工包料盖彩钢库房需要把人工费加到材料费里面一起开具发票或者分开按照人工和材料分别开具发票,包工包料的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业务的一种,都是开具建筑业发票的。

    冯清琴律师
    2023.03.096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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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要不要约定发票是没有规定,但如果法律规定要开具发票的,就算合同没有约定,也要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什么是以公司名义存款质押贷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以公司名义存款质押贷款?

    内容:四、柜台办理业务手续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什么是以公司名义存款质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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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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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

    内容: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由此可知发票并不是开具、收取的已收付款凭证,也即发票是财务上应收款或者应付款的合法凭据而不是指已收款或已付款的凭证。因此公司不能仅凭货物的全额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全额货款还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进行辅证。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是开票方留存备查的凭据,发票联是收票方付款的凭据,抵扣联是收票方办理扣税手续的凭据。那么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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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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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取违约金时企业不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出具收据。收据写明支付违约金和收取违约金的企业的名称、住所;收取违约金的原因;违约金的数额;以及收取的时间等事项。如果单位和个人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才需要开具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发票开具和税款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发票开具和税款

    内容: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发票开具和税款

    邢颖律师
    2021.10.255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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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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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要到工程所在地开具。《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违法行为进行具体的表述,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表现如下:(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主要包括:(1)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2)私售、倒买倒卖发票;(3) 贩运、窝藏假发票;(4)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5)盗取(用)发票;(6)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主要包括:(1)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3)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4)自行填开发票入账;(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主要包括:(1) 丢失发票;(2)损(撕)毁发票;(3)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4)未按规定缴销发票;(5)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6)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7)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 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

    内容: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购买车辆的时候,开具销售发票是必须的,而要不要出具收据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如果购车人交纳定金的,一般是会开收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那么买车只给发票不给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21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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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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