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诉讼时效

2022.01.26 18:58:08
15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506 人赞同
542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律师回复中...
  • 拾得遗失物后卖掉犯法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拾得遗失物后卖掉犯法吗

    内容:建议尽快归还他人财物。则不知情第三方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那么拾得遗失物后卖掉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12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主要在于:1、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2、侵占遗失物往往是无意识的,而遗忘物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3、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善意占有无因管理遗失物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善意占有无因管理遗失物怎么办

    内容:善意占有无因管理遗失物怎么办这个需要还给遗失物的主人,否则会构成不当得利。主观上,若想找失主归还,则为有权占有,占有的权源为无因管理之法定债权。此法定债权并非请求本人为给付,而是作为占有的根据,是债保持力的体现。其次,主观上,若不想归还,变为侵占,为无权占有中的恶意占有。拾得遗失物,只有得出拾得人占有了遗失物的这一个客观的事实状态。二者之间不能直接等同。那么善意占有无因管理遗失物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612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的话),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

    内容: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那么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667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内容: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通常拾得之活动,属于无因管理,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管理之意思为之者,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之意思为之者,构成准无因管理。惟以为无主物拾得人,非无因管理人”。有学者主张,“遗失物拾得就是无因管理的一种类型”。而对遗失物进行无因管理者,其对遗失物之占有均为他主占有。拾得的客观要件是占有。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是通过事实行为取得的,是原始取得。那么遗失物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656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首先分析这个东西是别人抛弃的还是遗失物,如果是遗失物,就构成不当得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那么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5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

    内容: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2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

    内容: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很多法律书上对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关系处理含糊甚至错误,比如有的法律书上将似拾得遗失物作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实现行为等等。那么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11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遗失物可收归国有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遗失物可收归国有吗

    内容:也就是说,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后,妥善保存,直到6个月后无人认领才能充公,公安局的做法并不违法。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那么遗失物可收归国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64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内容: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那么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623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作为债的产生的原因规定在我国的民法中。其中的不当得利之债和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颇有相似之处,再看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和受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依据,也很难找出两者的不同,以至产生混同。同时其拒不返还的行为也构成对遗失人物权的侵犯。此时,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至于其他的种类物,由于极易因混合等原因导致遗失人物权的消灭,故也常会因特定原因依侵权或不当得利行使债权请求权。那么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9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

    内容: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拾到不犯法,不还就犯了。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典》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47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被继承人的遗失物如果被找回来了,那就属于遗产,可以参与分配。分配遗产时,应该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

    内容: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一种观点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仅将遗忘物和埋藏物规定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并未涉及遗失物,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遗失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那么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51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联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联系

    内容: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联系一般情况下,两者是没有联系的,但是如果拾得遗失物以后,实施了管理行为的,可能会构成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我国《物权法》第109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那么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联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4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将遗失物丢弃是侵权么,拾得遗失物该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将遗失物丢弃是侵权么,拾得遗失物该怎么处理

    内容:综上所述,将遗失物丢弃不满足以上情况,所以不是侵权。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那么将遗失物丢弃是侵权么,拾得遗失物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66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遗失物过了公告期还能认领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遗失物过了公告期还能认领吗

    内容: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若长期处于权利待定状态,不利于社会关系稳定和他人权利行使,对怠于行使权利者须以法定期限促其行使,因此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遗失物过了公告期就不能认领了,归国家所有。那么遗失物过了公告期还能认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55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