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限高令?
限高令就是法院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中的一些老赖不履行义务,从保护执行申请人角度,作出的一种限制缴费的决定。当然,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者有其他条件发生时,也是可以申请解除的。具体方法如下:1,提供有效的担保。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3,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时仍然处于限制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院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4,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法院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没有申请。所以,还得向法院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法院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