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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那么夫妇共有债务与夫妇个人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469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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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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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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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损害赔偿金的特点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金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总的来说,违约金、损害赔偿主要都是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重叠适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那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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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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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这属于例外的情况。损害赔偿金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那么赔偿损失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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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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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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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别有哪些我国民法典六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只有保证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地提出保证的意思表示保证合同才成立。而债务加入中三方合意、二方合意以及第三人的单方承诺都可以形成有效地债的加入其并不以书面为成立要件。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主观方面主要是根据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而决定即第三人是基于保证的意思表示还是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那么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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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和债务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否则就会失去意义。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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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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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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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否认夫妻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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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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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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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啥区别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啥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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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权和债务的区别以及债权和债务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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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抵押物不一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那么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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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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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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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① 损失的构成不同。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损失,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损失。②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船、货、运费三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摊。那么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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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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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的区别有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那么债权债务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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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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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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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那么债权和债务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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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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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的区别:“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二胎”,民间的通俗说法,实际上计生委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那么就不属于单独二孩。普遍二孩政策的意思是:一对夫妇可以拥有2个孩子。全面二孩是指所有的夫妻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才可以,单独二孩是一孩化后期的调整政策,全面二孩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直至以后会取消计划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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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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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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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吸收犯的特征1事实上有数个不同的行为每一行为都单独成罪都分别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对吸收犯以重罪论处轻罪被重罪吸收。牵连犯一牵连犯的概念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因此称之为牵连犯。二牵连犯的构成要件1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三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牵连犯中的两罪之间不存在当然的关系而吸收犯的两罪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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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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