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要看具体投诉内容。房管局是房地产开发的主管部门,但还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一部分工作。房管局主要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物业企业管理;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房屋抵押管理;公租房管理;廉租房货币补贴管理;危房鉴定管理等等。相关部门职责:土地局:土地使用权审批工作;土地用途变更工作。住建局: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饮用水管理。电业局:小区用电的申请、安装、收费管理。燃气公司:小区用气的申请、安装、收费管理。人防办:人民防空设施的监督、验收管理。消防大队:消防设施的监督、验收管理。你应该根据投诉内容,向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补办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_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补办
内容: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档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于海明律师
2022.05.06285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离婚过户房产的必须办理析产手续才可以进行过户,并且必须夫妻二人携带判决书或者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同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李维律师
2023.08.1639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答您好,需要看具体合同约定
-
内容:房管局能查出来房产有债务纠纷吗房管局是对房屋产权进行登记的行政机关房管局可以查出房屋有没有进行抵押但不能查出有没有债务纠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第十九条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房管局的职责1、负责全市房产产权登记管理核发房产产权证书负责全市房产产籍登记造册管理负责全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商品房银行按揭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那么房管局能查出来房产有债务纠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556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房管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法律认可的购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内容: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193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小产权房也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内容: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办理时间一般要看每个地方办理的进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根据房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对于网签合同逾期20天未备案的,将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那么购房合同备案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292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及基本步骤(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基本步骤1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档案窗口办理查档。5领取房地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税费窗口缴纳各种费用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那么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及基本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252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需要备案的。 物业管理备案 新建物业出售前,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提交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回执。《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内容:物业费太高怎么投诉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物业乱收费能去以下部门投诉: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物业收费过高找哪个部门投诉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翁玉素律师
2023.08.09163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答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第三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第四完税凭证第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六)单身的购房人: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房子已卖没过户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房屋已卖但未过户可执行吗
内容:法院查房产权属是以房管局登记的记录为准的,没过户即没登记到新买家名下,还是在被执行人名下,属于被执行人的房产,可查封执行。
王学瑞律师
2023.08.1114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手续:一般是要租赁双方提交各自材料去所在街道租赁所办理:房东:房产证,身份证;租客:身份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委托,需要有正规的委托材料(有严格的需要公证处盖章的委托书);还有地方需要住所管理处开具证明等等,双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到租赁所备案办理,方可开具租赁税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内容:3、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6、房屋析产的手续首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房屋析产的手续首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2、法律分析: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5、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陈宗琼律师
2023.10.1183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答房屋中介公司没有去房管局备案的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原本仅签署房屋的居间合同,后发现签署合同的中介公司没有备案,那么就不具有房屋中介资质,但是签署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房屋中介承担。现买方以房屋中介没有备案无资质为由声称该居间合同无效,如中介方拒绝赔偿,是否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追求损失时是否也一并追究买方责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内容:1、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意义已经不大,如果确实丢失了又需要的话,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调取档案;2、如果还没有完在过户手续,通过了中介公司成交的话,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公司的鲜章;如果没有通过中介,则只有和卖方协商从新签定。那么二手房三方合同丢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514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答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抵押当事人应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租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内容:据了解,在目前已经提交资料的4000多份案件中,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类共性问题,这7类问题对全面摸清“办证难”家底情况很有必要。《若干意见》里面规定,此类情况可以分期进行规划验收,对合法建设的部分先验收,对违法建设另外再处理。第六,档案资料的采信问题。有部分楼盘的资料有复印件在国土房管局的档案库内。据了解,虽然这部分房产未拿到房产证,但过往有私下买卖进行转手。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何会出现“办证难”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5602人收看
-
-
答可以。打当地114咨询房管局的咨询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内容: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是属于无效合同。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产档案。7、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现实中因小产权房一房两卖、房屋烂尾、买卖合同无效等情况,导致大量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占有使用权,在合同无效情况下也无法获得法律支持。那么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68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提出资金监管需求(2)买卖双方在监管银行设立监管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付款后款项直接进入监管账户,(3)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办理缴税、过户手续(4)买方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银行将款项划到卖方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内容:而公证法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办理继承公证。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那么民法典规定可以直接拿公证遗嘱去房管局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85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内容:事件遗嘱无法公证产权不能过户这座西关老屋位于广州荔湾区长寿东路,系原告的姑妈吴老太所有,一座广州西关老屋,因为40年前的一份遗嘱无法得到公证而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昨日,90多岁的黄老太一纸诉状将广州市房管局告上了法庭,况且,吴老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李某对遗嘱也没有异议,也同意登记在原告名下,据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述称,吴老太自失去劳动能力以后,一直由其侄女黄老太供养到去世,患病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原告支付,对此事实,吴老太在遗嘱中有记载,街坊也有证明。
李楠楠律师
2021.11.2317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